网荐股“黑嘴”隐蔽 监管得靠新武器

  晨报记者 曹西京

  5月11日,证监会宣布部署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8起典型案件,集中打击通过互联网、自媒体肆意发表证券期货虚假信息,充当股市“黑嘴”并从中牟利等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的违法行为。上交称,从舆情预警、盘中跟踪、盘后大数据分析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监控分析和线索上报体系,智能化监控,提高了“曝光”网络黑嘴的效率与准确性。
  
  证监会:
  强化信息与交易联动分析

  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会同舆情监测和市场监察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强化信息与交易联动分析,集中部署了8起典型案件。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文章,编造传播虚假消息,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二是通过股吧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误导投资者,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伺机进行反向交易谋取相关利益,涉嫌蛊惑交易。三是网络大V提前买入股票,通过微博密集推荐股票后集中卖出获利,涉嫌“抢帽子”交易。
  据悉,目前案件查办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和异常交易监控力度,进一步密切加强与广电、工信、网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坚决打击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有关案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针对廖英强的回应被证监会罚没1.29亿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日表示,廖英强利用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严重损害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根据证券法,证监会对廖英强“没一罚二”。“廖英强案在6日已经做出相关行政处罚的基础上,目前上海证监局、相关稽查部门还在对廖英强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收集整理证据,一旦符合移送标准,将立即执行。”高莉指出。

  上交所:
  监控严打新型“黑嘴”

  “黑嘴”荐股始终是交易所一线监管的重点之一。“黑嘴”操纵,通常是指证券市场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先行买入相关股票后,通过纸媒、网络、自媒体平台等渠道推荐其股票或散布利好消息,人为引导不知情投资者跟风买入后趁机高点卖出。2008年,证监会在北京首放一案中首次适用《证券法》的市场操纵禁止条款,对“黑嘴”荐股做出行政处罚,认定北京首放汪建中利用咨询机构地位和影响、在买入相关证券交易后荐股并于次日卖出的行为构成市场操纵。该案后,证监会部署专项执法行动,相继查办了哈尔滨大富投资、新思路等一批“黑嘴”操纵案。传统媒体渠道的“黑嘴”操纵行为由此得到明显遏制。
  近年来,随着微博、股吧等网络自媒介的兴起,“黑嘴”不再依赖报刊、电视节目、门户网站等公众媒体,而是借助微博、QQ群、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直播网站等平台发布短视频、帖子、群消息等方式,散布荐股信息,荐股手段更加隐蔽,规避监管意图明显。“廖英强”一案即属于此类新型“黑嘴”荐股。
  针对当前“黑嘴”形势,上交所从舆情预警、盘中跟踪、盘后大数据分析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整套监控分析和线索上报体系。该体系有三个特点:一是舆情预警覆盖面更广。借助大数据筛查技术,重点强化对网络媒体的舆情监测力度,已覆盖一批证券荐股相关微博、微信公众号。二是线索发现的智能化程度更高。通过爬虫和文本挖掘等人工智能技术,确保监察系统侦测模块能及时抓取并处理分布于互联网信息中的黑嘴文本,初步解决了当前网络媒体信息语义解析难度大等问题。三是数据分析的准确性明显提升。现有监察系统针对抢帽子手法隐蔽性较高等情况,集成了文本智能处理、交易行情分析、账户识别评价等模块,能更快速地完成百万级的深度数据分析,提高了“曝光”网络黑嘴的效率与准确性。
  2017年以来,上交所上报的“抢帽子”线索较以往明显增加,并发现了部分“黑嘴”散布荐股消息、配合短期操纵的新动向。后续,上交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机制与监察系统功能,及时上报“黑嘴”操纵违规线索,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同时,投资者应警惕某些“股评大师”的所谓“荐股”报告,避免成为“黑嘴”操纵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