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互联网上买的黄金产品合规吗?央行发布5大禁令

12月14日,在今年5月征求意见后,央行正式发布《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黄金的发售平台和代销平台进行了约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今后,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的互联网平台才能代销黄金产品。

互联网黄金代销机构“五不得”

互联网黄金,指除实物黄金外,以黄金账户记录黄金持有人持有黄金重量、价值和权益变化的产品,以及以黄金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电子黄金、期货黄金、黄金ETF基金、银行黄金理财等都属于互联网黄金。

办法指出,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市场提供黄金产品。而目前国务院和金融机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所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其他的黄金交易平台都不合法。

根据办法,在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中,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

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提供产品展示服务,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让给其它代理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不得将代理销售黄金产品这一事项用于宣传本机构或其他机构的任何其他业务。

这“五不得”意味着,互联网机构代销黄金产品,只能作为金融机构的导流平台,其他账户、结算、转让等业务就免了。由金融机构负责互联网黄金产品的报价、黄金和资金的运用、产品推介说明的制作。

金交所做市商才能开发互联网黄金

办法指出,通过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的2017年度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名单,仅16家银行:

(1)正式做市商: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

(2)尝试做市商:广发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也就是说,只有这16家银行的黄金产品可以通过互联网代销,其他银行的黄金产品不能通过互联网代销。

互联网黄金代销平台门槛不低

按照办法,代理销售金融机构黄金产品的互联网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具备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

(三)近三年未受过金融监管、互联网行业主管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四)未开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金融机构应当在各项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选择互联网机构,并对互联网机构的资质负责。

分析人士认为,3000万元的实缴注册资本门槛较高,众多小型互联网黄金销售平台将被淘汰,因此喜欢网上买黄金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妨留意。支付宝、微信等大型互联网平台,则不受影响甚至可能获益。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