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访新乐路丨800块钱的Gucci包包成热销?据说公司老总都来淘…

上周,小编报道了陕西南路新乐路神秘人兜售高仿奢侈品的信息,受到了不少朋友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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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Madam小编联合同事再次深入神秘内部,挖出了更多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洞洞里面藏新包  小小logo看不着

上周后,小编一直与神秘人保持着联系,听到小编要给她介绍新买家,神秘人可谓是开心的不得了。在约定的时间,大家在新乐路上交接后,神秘人再次把我们带到了巷口内的时尚香包店内,由于提前预约,店内没有他人。

扫视店内四周的包包,也拿了几只包包细看了一番,就摆出来的包包中都有一个共性,就是logo都非常不明显,虽然没有明确的标志,但是如果懂行的人,从外形上也是一眼就能知道这个包包的原品牌是哪个。

对于小编的质疑,店老板也直言不讳:“我们不能把大牌的包出样,因为涉及到了知识产权,放也只能放一些低调的。” 同样,在神秘人的朋友圈里,她会在图片上会将品牌的logo打上马赛克,对外宣传也是讲 “尾单、原单”。

为了展示新货,店老板专门从别处又拿来了一款特制的GUCCI包,这只比店内的包做工上,都要好很多,就连盒子,防尘布也是一应俱全。 随后,还在店里墙角的洞洞里又拿出几个新品。

随便定制没要求  价格不满好商量

随后,小编以定制MIUMIU手包为由与神秘人继续交涉着,神秘人表示只要提供了图片,这边就可以要到货。但按照流程,需要先缴纳100-200元的定金,等包包到货了以后验货,如果满意就拿走,不满意可以调换其他款式。更让小编意想不到的是,包包的颜色也是可以更换的,甚至原品牌没有的颜色这里也可以做。(换言之,对于产品的本身,他们并不熟悉。)

当问及包包的护理以及售后服务时,店家和神秘人相视一眼大笑起来。“如果短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进行调换,但是人为的损耗这里也没有什么护理,毕竟不是真的,自己在家擦擦就可以了。”

面对小编的纠结,店家反而一再地让步,一款巴黎世家的经典机车包,从最初的980元直降到800元,而且价格还可以再商量。用神秘人的原话表述就是:“我是向着你们的,你们买的开心,我少赚点不要紧!”

周边店家全配合  购买签单一俱全

当小编问及是否还有其他比较高档的产品,神秘人紧接着带我们去了另一个巷口,先安排去了一个卖衣服的小店里等,再等另一个神秘人把东西拿过来。

这次拿来的是爱马仕的包,在盒子里,小编还看到了一张在香港专柜的签售单。据神秘人爆料,这只专柜售价在6万的包她卖给过很多顾客,大到公司老总,小到学校老师都在这里拿货,价格给别人5000-6000元,但给小编一个良心价、诚心价,只要2800元!

神秘人暗搓搓地交易中,不免显得有些惊慌。她告诉小编,临近年底,会有很多便衣警察来抽查,所以他们也很紧张,“抓到是要坐牢的!”但可就这样,从路口到巷口再到路边,仍有十几个人在招揽生意,被带进来“看货”的顾客也是络绎不绝。

大牌专柜不验货  触犯法律不轻饶

除了线下的交易,线上的交易也是客源不断,就神秘人所说的,1比1的货都可以拿到专柜去比,为此,小编和同事还专门去了环贸,PRADA,MIUMIU,FENDI等三家门店工作人员均明确表示,不提供门店验货服务。

那销售“高仿”品又该如何定性呢?小编咨询了律师,销售“高仿”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或者销售额较大的会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 公通字[2010] 23号)

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八十九条 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四条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扩展资料: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有三点:

1 、从客体上分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

2 、从客观要件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 万元以上的行为。

3、从产品、商品性质上看,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其产品是不合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