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照”发给网上认识三天的男友,一系列噩梦就此开始……

小敏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富二代”刘某,在网上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刘某以买鞋缺钱为由要求小敏转账,甚至用小敏的裸照进行威胁。日前,经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2019年1月,小敏在某交友APP上结识了一位英文名叫Chris的好友刘某。刘某自称是富二代,在金融公司担任高管,他帅气的头像和社交动态上的精致生活都让小敏心生好感。得知小敏的工作地点,刘某便经常叫外卖送到小敏公司,在他的“甜蜜攻势”下,两人仅用三天就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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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过程中,刘某称想要看小敏的“私密照片”,小敏便通过微信给刘某发送了一些裸照和视频。几天后,刘某联系小敏,说自己急着买鞋但是支付宝提现没有到账,想借2700元,并承诺第二天晚上见面的时候还。小敏也没有多想,直接把钱转了过去,可还没等到第二天的刘某就把她拉黑了。

小敏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本打算自认倒霉。谁知一个多月后,刘某竟再次出现,用另一个微信号联系小敏,向她索要人民币3500元,还要挟小敏如果不给钱的话,就把之前的裸照和小视频都发到小敏公司去。

小敏迫于威胁,只得再次转账。事后,小敏思考再三,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三天后,警方在网吧将刘某抓获。

经查,刘某并非富二代和高管,他在社交平台上使用的个人照片和生活照都是从网上下载的。小敏给他的钱都被他用在了游戏上。

到案后,刘某认罪、悔罪,他的家人也给小敏赔偿和精神安慰补偿金,得到了小敏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以发布他人隐私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王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