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态度 | 疫情面前,不容任性

疫情之下,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持续展开,而在这场防控“战疫”面前,一些超常规的防控措施正成为我们对抗病毒,护佑国民的必要手段。这些措施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也涉及我们毎一个人——从出行的暂时受限,到个人相关信息的提供,一些平时看起来属于个人的“自由”也不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关乎整个公共安全。

日前,上海和其他省市都出现了有人从武汉等疫区回来,却不自动隔离,反而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例子。

在上海的疫情通报中,两名之前“无湖北接触史”的确诊病例一度表示无接触史,但在工作人员反复摸排调查之后,最终被确认为有湖北接触史。而在四川省雅安市,这样的隐瞒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69岁的四川雅安市天全人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雅的事实,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更为恶劣的是,在相关医护人员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居住和旅游史的情况下,其仍然否认,导致有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

一个人的任性妄为,不仅祸及家人亲朋,更殃及众多战斗在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对整个疫情的防控造成的影响难以估量。在这场举国应对、全民皆兵的战“疫”中,这样的个人“自由”,不仅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也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上海警方也已表示,将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也包括隐瞒真相、拒绝检测隔离。

事情上,无论是不同城市采取的交通管控,还是各地对高危人群进行的严格筛查和密切监控,在这场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这些非常规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内的多部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有法可依。

尤其是针对此类故意隐瞒、造成病毒传播的案例,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7年。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依法防控,严格执法,才能让防控更多精准、更加科学、更加有力。这是我们在面对这场“战疫”时,必须法不容情的一面。这里的法也不仅仅是需要特殊人群配合相关的防控措施,也需要相关部门和媒体对主动报备、进行隔离的人,确实要做好隐私保护工作。

当然,在有法可依,依法防控的前提下,同样也需要体现出人文关怀。比如对被隔离者,既要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也要解决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和生活上的需求。不要让他们无端成为被歧视的对象,更不能让红安县因为家长被隔离导致其脑瘫患儿无人照顾而死亡的悲剧再次发生。

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举,但这一切都应该在依法的前提下,在情理的范围内。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