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女子诉衷肠,男子酒后凌晨4点破窗入室,还打了女子和其男友……

深更半夜打电话遭拒接,为了说“心里话”,酒精上头破窗入户。殊不料,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冯某某提起公诉。

去年12月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冯某某醉酒后至被害人小丽租住处,在未获得租住人允许的情况下,砸碎玻璃窗强行入户,并殴打小丽及其男友金某,致二人均构成轻微伤。

经查实,2020年12月3日凌晨2、3点钟,被告人冯某某喝了一斤多白酒后给“自以为是他女友”的小丽打电话,想和小丽说说“心里话”,但是“不认为他是男友”的小丽拒接电话,也没有回他消息。

于是,一身酒气的冯某某在当日凌晨4时许,径自来到小丽的租住处静安区某小区楼下,其先在一楼按门铃但无人应答,后看到小丽租住的二楼屋内有人影晃动,于是脑洞大开,化身“蜘蛛侠”,借助空调外机攀爬至二楼阳台,砸碎窗玻璃强行进入房间。

进入屋内后,一看到小丽现任男友金某,就立马扑上去发生了肢体冲突。

冲突中肯定有东西被我砸坏,桌上的化妆品是被我摔到地上的,家具的门、浴室的门我都有踢过。”

▲事发现场

冯某某借酒撒风,暴力踢坏厕所门和卧室门,弄得地上一片狼藉。金某一边躲避冯某某的殴打,一边提醒小丽赶快报警。惊慌失措的小丽拿了手机逃到屋外打了“110”。听到小丽报警,冯某某方才酒醒,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据其交代:

因为我把小丽当成了女朋友,看到她不接电话,上门她又不开门,加上当天我又喝了很多酒,所以就很冲动地想上屋里去,而忘了自己这样做是违法的。我愿意赔偿小丽和她朋友的经济损失,希望对我从轻处理。”

2021年2月23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冯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住宅被视为个人的城堡,是公民人身自由的延伸。我国《宪法》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此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宪法渊源。本案中,被告人冯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将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 田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