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招标文件

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投     3

        4

  1. 一.总则 8
  2. 二.招标文件 9
  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
  5. 五.开标 13
  6. 六.评标 13
  7. 七.授予合同 14
  8. 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5

第三章 评    16

  1. 一.评标的依据 17
  2. 二.评标的保密 17
  3. 三.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7
  4. 四.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8
  5. 五.评标结果 18

第四章 设      19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六章 附   44

 

 

第一章 总 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招标人为 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规划方案征集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地点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78号,上海印钞公司以北、以西,谈家渡路42弄公共绿地以东,谈家渡路以南。

招标范围:

总体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报批文件编制及修改配合、扩初设计顾问、施工图设计顾问、施工阶段顾问。

设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评审费、顾问费、人工费、差旅费、税金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其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3月29日10:3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24F会议室。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1.1.2 项目(标段)名称 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2 1.1.2 工程概况 房屋建筑工程 用地面积:10,038.45平方米
总投资额 约65000万元
建设地点 本项目地点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78号,上海印钞公司以北、以西,谈家渡路42弄公共绿地以东,谈家渡路以南。
3 1.1.2 招标人 名  称: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

地  址:黄浦区汉口路300号

联系人:沈燕

电  话:021-64786029

4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5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g不接受

7 1.3.1 资金来源 □政府   %,g国有100%,□集体   %,□私有   %,□外资   %,□其他    %
8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后 90 日历天
9 3.2.1 投标文件要求

 

1. 商务标 2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1 份;

2. 技术标(设计文本) 5 份,采用A3文本:

□暗标,采用附件提供的统一封面(详见第六章附件10),不得采用硬封面

g明标,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3. 展示图板     g无   □有  幅;

4. 电子版文件   □无   g有  1 份;

5. 设计模型     g无   □有 比例尺1︰     

投标文件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  g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10 3.5.1 投标保证金

 

□收取

金额:1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开标之前

开户银行:

账号:

受益人:

g不收取
11 1.8.1 踏勘现场 □组织         g不组织
时间:         上午

组织集中地点:

12 1.9.2 书面提问 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3日 12:0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提交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至shenyan@sumgam.com.cn(邮件发送后请致电确认)

13 1.9.1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召开地点:

g不召开

14 1.9.3 获取补充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4日16 时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24F会议室

15 4.2.1 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9日10:30 时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00号24F会议室

16 5.1.3

5.1.4

开 标 招标人自行安排
17   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另定

地点:另定

18 3.3 设计费投标报价 市场调节价
设置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g是 最高限价为49.5万元

□否

19 第三章1.2 评标办法 g简单打分法(当有效投标人>6名时,则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20 7.1.1 定标方式 □1.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推荐中标候选人          名,采用定标澄清方式确定中标人。

■3.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名,不采用定标澄清方式确定中标人。

21 5.1.5 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4.1.1款规定密封的。

22 第三章3.1 否决条款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字);

2. 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的;

3.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 若设定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

23 1.7.3 投标补偿标准 g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予补偿
□未中标人投标补偿:  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 万元;

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  万元;

其余投标人不支付补偿金。

□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均补偿     万元。

2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 总则

一.1 工程说明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方案及概念设计。

  • 工程概况

招标人详见前附表第3项。

工程名称: 苏河坊项目设计方案及概念设计

建设地点:本项目地点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78号,东、南至上海印钞公司,西至规划公共绿地,北至谈家渡路。

项目用地性质:□工业  □商办  √文化  □教育  □住宅  □医疗卫生  □市政基础设施  □其他公共建筑

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0,038.45㎡

一.2 招标范围

g建筑工程项目:本次招标将通过对本项目的建筑方案征集设计投标文件的评审,确定设计中标人。

中标单位实施内容:总体规划·概念阶段优化设计、方案设计、报批文件编制及修改配合、扩初设计顾问、施工图设计顾问、施工阶段顾问。

一.3 资金来源

  • 招标人的建设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7项。
  • 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一.4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第6项所要求的相应规定。

一.5 语言文字

  • 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件应采用中文书写,若出现必须采用其他文字的情况,应同时以中文表述,当两种文字内容不一致时,应以中文所述含义为准。

一.6 计量单位

  •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一.7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除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按本文件规定补偿外,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中标人的设计方案,招标人不再给予设计补偿和奖励。

一.8 踏勘现场

  • 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实施。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的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人参考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概不负责。
  •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代表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一.9 投标预备会

  •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内容,作为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一.10 投标设计专利权说明

  • 投标设计方案的设计构思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 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该设计中标方案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 招标人在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若在事先征得未中标的投标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了使用费后,可以部分采用该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该方案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二. 招标文件

一.11 招标文件组成

  •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修改和澄清,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

  • 总则
  • 投标人须知
  • 评标办法
  • 设计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附件

一.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异议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提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获取书面澄清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 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二部分组成。
  • 商务标书包括但不限于:
  • 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
  • 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2);
  •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7);
  • 拟投入项目设计顾问人员汇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8);
  • 拟投入主要设计顾问人员简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9);
  • 工程设计顾问咨询费
    • 技术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 设计说明:

设计顾问依据、方案总体构思;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设计顾问周期:分为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阶段列出设计周期(日历天)。配合及顾问工作阶段可约定预计时间。

设计顾问咨询费报价:列出本投标须知“第2条”所规定招标范围的设计费总价及计算标准和依据,工程设计费计算明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5),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6);

其他。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规模、结构形式、使用性质等类似)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额、用户名称、用户联系方式、设计周期、设计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等信息(附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 设计方案图纸

提供的图纸应满足方案设计深度,同时不少于以下内容的图纸:

功能分析图纸

功能分区及空间组合。

总平面交通分析图纸

交通分析图应包括:主要道路宽度、坡度,人行、车行系统,停车场地,消防车通行道路、停靠场地及回转场地;各主要人流出入口、货物及垃圾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自行车库出入口位置等。

环境景观分析图纸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景观性质、视线、形态或色彩设计理念与城市关系。

日照分析图纸(必要时)

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软件绘制符合当地规定的日照分析图并明确分析结果。日照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 展示图版、电子版文件和模型等要求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
  • 投标文件中“技术标书”若为暗标,不得采用图签具名或带有单位、人员、业绩等任何可辩识名称、标志、标记。
  • 技术标书设计说明部分尽量采用双面印制,设计效果图数量应按照第二章(6)款对效果图规定要求编制,投标人不得增加数量。
  • 技术标书深度(第四章 设计技术要求)

一.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第9项。
  • 投标文件商务标书部分的投标函和投标承诺书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填写清楚、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章。

一.15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设计顾问咨询费报价详见【附件5、设计费计算明细表】及【附件6、设计费投标报价汇总表】。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 设计费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一.16 投标有效期

  •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一.17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之前,须交纳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书面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若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自拒绝延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出具证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提供虚假、无效票函的,评标委员会应视其为不响应招标而被拒绝,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四. 投标文件的提

一.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志

  •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展示图板(如有)、电子版光盘(如有)分别包装、密封,于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包装正面注明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展示图板、电子版光盘字样。
  • 未按本须知第1.1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19 投标截止日期

  •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五. 开标

一.21 开标

  •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

六. 评标

一.22 评标委员会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或及其以上的单数。
  • 方案设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以项目所对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为主,合理分配各专业专家比例。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评标委员会将推选出1名评委为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和1名评标报告起草人负责起草评标报告。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其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审和比较。
    • 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是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一.23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一.2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七. 授予合同

一.25 定标

  • 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将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2 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须标明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
  • 若项目使用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故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三个中标候选人都存在前述情形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一.26 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7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任务转包。对个别特殊专业项目,需要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在正式委托前经招标人同意。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 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中标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才能更换。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设计负责人。

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一.2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 所有投标均被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否决的;
  • 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 若招标方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一.29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

九. 
评标的依据

一.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2 本次评标采用:□记名投票法、g简单打分法、□百分制打分法。

 

十. 评标的保密

一.3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一.4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十一.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一.5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字)的;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 投标人与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有效联合体协议书的;
  •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若设定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 评标委员会认为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

一.6 有上述情形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其进行符合性初审或评审时,应当做出正确判断,评委不得采取回避方式不发表个人意见。评标委员会对有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确认为否决投标的,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评委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

一.7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8 错误的改正

  • 设计费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
  •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在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改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简单打分法

4.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对无效或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详细评审。

4.2技术标书(设计方案)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项目相关批文、相关的基础资料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功能、造型、经济和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

(1)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提交资料和图纸内容),设计原则和各专业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

(2)设计指标是否符合规划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3)总体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的程度以及是否满足日照、消防、交通流线及出入口要求;

(4)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各功能房间面积配置是否合理;

(5)建筑造型的创意、空间处理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6)结构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满足建筑功能和安全要求;

(7)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设计管理工作(服务措施)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4.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按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3分,以此类推的方式打分,经分数汇总后,按总得分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2 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4.4若出现中标候选方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评标委员会针对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方案组织一次投票,一人一票,直至分出中标候选方案的先后顺序。

十三.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工作结束后,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技 术 要 求

(设计任务书)

 

 

 

 

 

 

 

 

 

 

 

 

 

 

 

 

 

 

 

 

 

 

 

 

 

苏河坊项目概念方案

 

(设计任务书)

 

 

 

 

 

 

 

 

 

 

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一. 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地块区位情况

项目位于普陀区内环内,毗邻苏州河,轨道交通十分便利,所在片区以居住氛围为主,地理位置上佳。项目为原解放日报社于1993年取得,1998年建设完成解放日报印务中心(现状建筑)。2013年底,解放日报印务中心完成搬迁。后经区规划局同意,完成规划调整方案编制。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本项目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文化用地,容积率最终调整为4.41,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44,270平方米。(二)项目地块现状建筑高度为40米,规划调整后建筑高度为80米。(三)项目地块内增加公共服务设施4,300平方米。

轨交:项目坐享地铁11号线、13号线双轨道交通,步行距离轨道交通站点仅600米,可达性优越。

周边:项目北侧为谈家渡路,有临街展示面,东西两侧受周边建筑物的遮挡,昭示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地面:项目毗邻交通主干道曹杨路、武宁路,具备连接苏州河南北岸及市中心各区域的通达性。

 

2、设计范围及指标

谈家渡路78号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位置 普陀区谈家渡路78号
用地性质 文化用地
土地用途 新闻出版
土地面积 10,038.45平方米
现状建筑面积 17,682平方米 (容积率1.76)
调规后容积率 4.41
调规后建筑面积 44,270平方米

(包括公共服务设施4,300平方米)

建筑高度 80米
绿化率 10%
土地权利性质 划拨

根据提供的规划指标提供一个设计方案。

其中,项目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共计4300㎡,对公众开放,包括:社区文化设施1000㎡(社区学校)、社区体育设施3000㎡(室内健身馆)、社区商业设施200㎡(社区食堂)、生活服务点100㎡ (便利店)。

项目地块属苏州河沿岸第一界面,高退比不小于1:1(本地块距苏州河约250米)。区规划局明确,开发建设不能导致北侧住宅日照现状恶化;根据日照条件分析,为保证项目容积率充分利用,项目主体建筑只能靠近地块南侧。

 

二、方案设计目标

本着“善待土地、打造精品”的原则,苏河坊项目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凸显上报集团的文化特质与传承,并充分利用苏州河河景资源。

根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项目定位于自持的办公业态,同时配套部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功能。

将本项目打造成为经典大气,具有良好的环境艺术设计及人文环境的地标型文化建筑。设计原则:甲级标准办公,功能方便合理,环境适宜,具标志性特点。

三、涉及要求

  1. 设计依据

1) 现行最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法规等;

2) 上位控规设计任务书,及甲方直接提供或通过邮件提供的设计相关资料、会议纪要,及其它有关设计方面的要求、修正资料及意见等。

  1. 设计要求

1) 保持总体规划上的整体协调性;

2) 尽量争取最佳的苏州河视线;

3) 考虑连续的人性化步行体系。根据城市设计为指引,打造连续的慢行空间,增加地块内外开放间的联通性。建筑布局需结合步行体系、景观体系,从空间体量、视线引导、交通便利等方面综合考虑,创造连续的步行体系、怡人的空间感受及人性化空间;

4) 建筑贴线率、建筑控制线、禁止机动车开口位置等规划条件详见规划附加图则等相关规定,塔楼位置可根据设计研究综合考虑;

5) 交通流线组织要求:研究办公楼宇和文化建筑人流和车流的关系,避免动线相互干扰;处理好上下客流线、货运流线、消防流线(含消防登高面)、紧急疏散流线等必须的动线,并提供技术分析;

6) 外立面设计要求:采用现代建筑风格;

8) 结构设计要求:结构经济,合理,满足抗震及安全要求

9) 绿色建筑要求:不低于绿建二星;

10) 地块总体设计与景观设计应从区域整体规划出发,在景观设计上有延续与呼应,保证区域开放的整体感;

11) 按照日照规范需满足周围地块日照要求,需做专门日照分析;

12) 甲级办公楼的设计参数可参照甲级办公楼设计标准。

 

二. 投标方案深度要求

一.1 设计说明

  • 方案总体构思

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外形特点,建筑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景观,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 设计方案说明

1、总平面设计说明

2、单体建筑设计说明

(1)平面布局、功能分析、交通流线;

(2)空间构成及剖面设计;

(3)立面设计;

(4)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技术;

  • 建筑结构设计说明
  • 电气设计说明
  • 通风空调系统设计说明
  • 给水排水设计说明
  • 消防控制设计说明
  •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 外立面设计说明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方案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M2    
2 总建筑面积 M2   地上: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地下:
3 建筑基地总面积 M2    
4 道路广场面积 M2    
5 绿地面积 M2    
6 容积率     (2)/(1)
7 建筑密度   (3)/(1)
8 绿地率   (5)/(1)
9 汽车停车数量   地上: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地下:
10 自行车停车数量   地上: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地下:

 

 

 

一.2 图纸内容

  • 总平面图纸

图中应标明用地范围、指北针、图纸比例、退界、建筑布置、周边道路、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绿化环境、用地内道路宽度等;

标明主要建筑物名称、编号、层数、出入口位置、标注建筑物距离、各主要建筑物相对标高、城市及用地区域内道路、广场标高等。

  • 设计分析图纸

(1)功能分析图纸

功能分区及空间组合。

(2)总平面交通分析图纸

交通分析图应包括:主要道路宽度、坡度,人行、车行系统,停车场地,消防车通行道路、停靠场地及回转场地;各主要人流出入口、货物及垃圾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自行车库出入口位置等。

(3)环境景观分析图纸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景观性质、视线、形态或色彩设计理念与城市关系。

(4)日照分析图纸(必要时)

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软件绘制符合当地规定的日照分析图并明确分析结果。日照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一.3 其他要求各主要单体平、立、剖面图;

  • 图纸表述清楚、准确、详细、完整,参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
  • 设计招标采用概念性设计招标或实施性设计招标的,设计深度要求参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78号

 

合同编号:

 

委托方: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

 

承接方:

 

签订日期:2021年   月

 

 

 

 

 

 

 

 

 

说    明

 

一、凡在上海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

全。

三、本合同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

制定,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印制,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委托方(甲方):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客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2.2工程项目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78号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地上建筑面积(㎡)  
其中: 办公(㎡)  
地下建筑面积(㎡)  
总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使用功能:办公、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土地来源:政府划拨用地;未来运营模式:自持租赁。

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暂估为 亿元人民币。

乙方的设计服务应充分考虑项目总投资的要求,须按照甲方的限额设计要求进行设计。乙方所依据的现行有效的国家、上海市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标准如在设计服务过程中发生变更或调整的,无论乙方是否已按照原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标准开始或完成了某一阶段的设计,只要甲方确认需按照届时有效的设计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设计修改及调整。此等设计修改及调整视为本合同项下设计服务内容之一,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的要求。

2.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总体规划、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报批文件编制及修改配合、扩初设计顾问、施工图设计顾问、施工阶段顾问。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上海市及地区相关审批部门的规定,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至达到甲方要求为准。协助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评审,直至获得政府审批通过。

设计范围详见附件一:设计服务范围。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按照上海市最新工程建设规范执行。

甲方对乙方任何设计成果(包括过程文件)的审核和对乙方的任何反馈,目的不是为了确定其准确性及技术充分性,且不减弱或免除乙方对设计成果的充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该等审核和反馈也不构成对甲方根据本合同应享有的任何权利的限制或放弃。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备注
1        
2        
3        
4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备注
1 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图纸或文件 8    
2 方案设计图纸或文件 25   设计方案审批

 

注:以上图纸或文件同时含CAD格式电子版光盘。

以上设计周期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或甲方更改设计或提供相关设计要求延误,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关于提交的资料份数,除符合上述约定外,也应满足政府要求。如政府审批过程需要修改,则根据要求重新制作提交所需文件,直至获得政府审批通过。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RMB¥ )。

设计费总价表

序号 服务内容 建筑面积

(万㎡)

设计费

(万元)

备注
1 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含各阶段配合) 6.5(暂估)   含专项评估评价
设计费总价 RMB¥
说明:专项评估评价包括节能评估、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费用

 

 

 

5.1.1 乙方因履行合同而须依法承担的一切税费;

5.1.2 乙方所有文件的编制、打印、复印、装订、刻录(含载体)、传真及送达费用,以上文件的数量/份数均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

5.1.3 乙方工作人员的人工费、加班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等;

5.1.4 乙方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工伤费用;

5.1.5 乙方设计工作人员现场服务的费用;

5.1.6 甲方未在招标文件或其他文件中要求或提出但项目或政府主管(审批)部门需要或因其他情形需要的设计内容所涉全部相关费用;

5.1.7 设计评审费、顾问费(包括节能评估、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费用)。

5.2支付方法为:

5.2.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完成内部签转手续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 (RMB¥)作为预付款。

5.2.2乙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甲方确认乙方文件的完整性后完成内部签转手续后十四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整 (RMB¥) (不含预付款)。

5.2.3乙方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得到甲方确认且获取相关政府批复后,甲方完成内部签转手续后十四天内再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人民币整 (RMB¥) (不含预付款)。

5.2.4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并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完成内部签转手续后十四天内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5.3收费说明:

5.3.1 设计费由乙方根据业务情况及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内容竞争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如遇重大变更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5.3.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本市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设计收费额不予调整。

5.3.3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任何情况下甲方均有权下达指令补充、修改、删减本合同项下设计服务范围及/或内容。该等指令应以书面形式下达至乙方,该等指令不因与本合同项下原约定的服务范围及/或内容不一致而无效。乙方收到该等指令后应予服从,并应及时与甲方协商确定因该等指令而可能导致的总体设计进度及/或设计成果等方面的调整。

5.3.4乙方设计工作量的减少不应影响甲方各项设计要求的满足以及对设计成果的使用。在其他情况下,双方同意就涉及的设计费用调整的,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确定调整的数额以及支付进度的变化(如有),该等书面文件签署前,双方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额及支付进度履行。

5.3.5对于本合同下任何款项的支付,乙方均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支付申请并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所涉设计费用均系含税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不论因何原因造成的延期或暂缓支付(如有),乙方收取甲方支付款项的行为即应当然视为乙方放弃了就该等逾期或暂缓提出任何主张的权利。

5.3.6上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有效性负责。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应交必要资料及文件并实质性影响乙方设计工作的,乙方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可相应顺延。

6.1.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如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比例支付。

6.1.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除了应及时支付设计费外,支付每逾期一天,还应向乙方支付本期设计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天作为违约金。

6.1.4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相应直接损失的赔偿金,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因乙方原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履行设计交底或施工配合责任、乙方提交的文件不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和/或未能通过上海市及相关地区审批部门及甲方的要求,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将该笔违约金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

6.2.3乙方知晓本合同项下设计进度对于工程项目至关重要,并已合理预见设计进度延误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该等损失很有可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总额。乙方须与甲方就设计进度保持紧密沟通,乙方应在每次与设计服务相关的沟通协调会上向甲方及相关单位就设计进度的履行情况进行梳理和沟通,出现任何可能延误的情况,须说明原因并同时提出拟采取的弥补措施。如确定因乙方原因发生乙方无法控制或挽回的延误的,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根据事实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决定,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配合,甲方的该等决定并不减弱或解除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追究责任方责任的权利。

如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配合各阶段的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本阶段设计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二/天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将该笔违约金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如由此导致甲方工程延期的,乙方应免收甲方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甲方因工期延误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预付款,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乙方交付设计图纸和文件后,应派相关专业设计师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根据审查结论或修改意见负责对设计图纸和文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补充修改。

6.2.6 设计方案取得审查通过后,乙方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方案技术交底并参加有关设计工作的相关沟通协调会。

6.2.7乙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扩散或泄露甲方所提供的包括技术资料在内的任何资料与文件,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成果或阶段性工作成果转让、扩散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6.2.8 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下设计事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或委托给任何第三方。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将部分专业或专项设计事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合格第三方的,应将该分包合同交甲方备案,并乙方应与第三方就该部分工作及工作成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无权要求服务费,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2.9乙方所派从事本项目各项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行相关设计工作的充分资质、经验与能力,且必须是乙方的在职职工,依法与乙方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薪酬并各项社会保险等费用。乙方或其人员不得借用他人资格证书等资质证明,不得使用挂靠单位或人员从事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无权要求服务费,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1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因乙方执行本合同而引起任何针对甲方或者影响甲方利用或取得乙方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在先权利方面的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如有发生时,乙方须自担费用并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甲方因第三方索赔、补偿或其他经济支出、损失,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其他经济损失,并应对甲方由此所受声誉损失作出补偿)。

7.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及过程文件的知识产权及其载体的所有权,在甲方支付完毕乙方设计费后,归甲方所有。甲方可在用于自身宣传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转载设计文件,如需注明建筑设计单位,则必须注明为乙方。

7.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设计成果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其他项目。

7.4在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发表、引用或向第三者提供或泄漏与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本合同或甲方的业务活动有关的资料或信息,以及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设计成果和意见。乙方可在用于自身宣传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转载设计文件,并注明乙方为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单位;如乙方在其企业自身宣传册、商业出版物、公众媒体、报道报告以及其他促销材料公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更多的信息,应事先经甲方许可。

 

第八条  其他

8.1项目开展期间,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设计师应参加甲方组织的项目例会。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派专业设计人员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服务。施工期间,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解决施工中发生的设计相关问题,按甲方要求及时参与现场配合,人数以满足实际需要为准,费用乙方自理。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撤换了本合同项下设计服务主要团队人员或甲方发现乙方安排的设计人员未有应具有的相应技术资质,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该等违约事实后立即整改直至甲方认可,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存在遗漏/质量瑕疵/缺陷/错误,或不能实际运用或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或返还甲方相应工作的实际服务费,并应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相应直接损失的赔偿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此项责任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8.4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8.5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8.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暂停/中止乙方提供设计服务而不构成违约,但至少提前三(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此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应按乙方已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相应的设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其他赔偿/补偿责任或调整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用数额。如甲方需恢复合同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七(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复工通知后,应立即着手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暂停/中止期间连续超过一百八十(18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形是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按乙方已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相应的设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其他赔偿/补偿责任或调整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用数额。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而不构成违约,但至少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按乙方已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相应的设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其他赔偿/补偿责任或调整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用数额。

任何情况导致本合同终止的,除非甲方另有要求,乙方应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立即停止履行所有的服务,且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付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乙方已完成的设计过程文件及成果文件等)。甲方取得截至本合同终止时已完成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及任何文件资料或载体的所有权。

8.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8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10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8.11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视情况需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章页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接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本合同于2021年_ _ _ _ _月_ _ _ _ _日签订

附件一

设计服务范围

一、建筑概念方案设计:

由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负责总图规划、建筑概念设计。
  • 现场勘查、调查和分析,协助业主收集现场数据、规划要求及设计要求。
  • 调查基地与政府设施现状。
  • 提供设计计划书。
  • 审核项目空间功能要求。
  • 参加项目会议及顾问协调会,解决问题。
  • 接收并协调业主的意见。
  • 参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会议。
  • 向上海相关政府部门作设计汇报。
  • 协助征询规划及市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 与投资监理协调造价估算。
  • 协助业主完成项目进度表。
  • 提交足够的透视效果图、设计SU模型、建筑设计描述。
  • 若有调整,为下一设计阶段提供调整清单。
  • 确保获得政府部门认可。

二、方案设计阶段

由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负责建筑方案设计,提供方案阶段相关图纸,并配合完成方案阶段审批工作。
  • 主持并记录项目会议及顾问协调会(如结构,机电和其他),解决问题、出会议记录,报甲方审阅后签发。(建筑方案主要设计师须到场)
  • 确定所有品质、预算以及时间变更。
  • 传达开发要求和市场调研结果。
  • 现场勘察、调查和分析。
  • 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
  • 调查基地与政府设施现状。
  • 提供设计内容及任务书。
  • 与甲方和顾问之间协调。
  • 方案设计会议和介绍。
  • 制定设计阶段时间表。
  • 确认地勘成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按要求参与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会议。
  • 向上海相关政府部门作设计汇报。
  • 确定建筑形态和方案设计材料。
  • 制定内部规划和辅助空间。
  • 确定结构和设备系统。
  • 阶段进度介绍。
  • 接收并协调业主所提出的意见。
  • 与投资监理协调造价估算。
  • 协助业主制定项目进度表。
  • 协助征询规划及市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 提交足够的透视效果图、SU模型、建筑设计描述及建议的材料样品以及色板。提供立面控制手册,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建筑物体量、材质与色彩的关系,以把控外立面最终实施效果。
  • 和BIM团队积极合作,优化方案设计
  • 统筹和编制方案设计送审文件。
  • 若有调整,为下一设计阶段提供调整清单。
  • 协助业主方案报审。
  • 确保获得政府部门认可。

三、初步设计/设计深化阶段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设计深化配合。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

1.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的施工图深化工作,并对技术实施等原因所致的建筑方案调整给予快速响应和及时高效的解决,在收到会议纪要后两天内出正式答复或修改文件;

2.与幕墙、灯光等专项设计的协调。

五、施工\施工配合阶段

1、参加图纸会审和施工图设计交底,并对提出的问题给出意见,对规划至扩初范围内的问题进行修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两天内出正式答复或修改文件;

2、施工期间,根据甲方的施工现场要求,在施工涉及建筑主要外立面材料、效果的关键阶段,按甲方要求及时参与现场配合;

 

工程勘察设计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78号

建设单位(甲方):

勘察设计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  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  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  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建设单位:(盖章)          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  件

 


附件1、投标函格式

 

 

 

致:  上海房地产时报社有限公司  (招标人)

 

根据贵方  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项目方案设计招标的投标邀请函,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   %;设计周期为    日历天。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保证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所产生的施工费用增加均由我方承担。

 

投标人:                      (全称、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日期:            


附件2、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项目的投标。

  • 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 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 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工程的现场服务。
  •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
  • 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名):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委托人。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苏河坊项目概念设计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                                   

授权委托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在此粘贴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

 

 

 

 

附件5、设计费计算明细表

 

附件6、设计顾问咨询费投标报价汇总表

 

 

 

设 计 顾 问 咨 询 费 投 标 报 价 表

 

业态 暂定
设计
面积
设计单价(元/平方米) 总价
含税
(元)
其中 备注
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 各阶段配合 税率
(%)
税金

(元)

不含税总价

(元)

                 
       

 

 

         
       

 

 

         
                 
合计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7、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项 目 负 责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

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    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    时间

 

 
执业注册   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1

 

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其他需

补充的情况

 

 

 

 

 

 

 

 

 

附件8、拟投入项目设计顾问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项目设计顾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附件9、拟投入主要设计顾问负责人简历表

 

拟投入专业设计顾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   职    称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并附职称或注册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