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产证和判决书-60岁男子向女友“借款”80余次

晨报记者佟继萍报道 两本房产证和一张胜诉的民事判决书,让安女士(化名)对男友的经济实力很有信心并陆续借给男友近50万元,迟迟未能收到还款的安女士将男友告上法庭,她才得知自己被骗了。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莫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5年,安女士认识了被告人莫某。莫某已年近60岁,身材高大,保养得当。安女士55岁,独自一人在上海打拼。两人在微信上十分聊得来,还线下见面,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莫某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还沾染上了赌博恶习。与安女士在一起后,莫某发现安女士收入很高。莫某供述:“她是母婴工作室的催乳师,还开培训班,每个月收入少则2、3万,多则7、8万。”

2016年,债台高筑的莫某开始以做生意没有资金周转、孩子需要生活费、信用卡透支需要还款等理由向安女士借钱。

安女士出于信任,陆陆续续借钱给莫某。然而,次数多了,安女士也催着莫某还钱。莫某便将之前办的两张假房产证交给安女士并以此继续向其借钱,所借款项全部用于还债。

久而久之,由于莫某始终没有还钱,在安女士的不断催促下,莫某伪造了一张假的民事判决书,虚构他是一项168万元债务官司的原告,很快将得到一笔一百多万元的执行款。安女士看到这份判决书相信了莫某的还钱能力,又借钱给他。

“其实我没有还款能力,我没有工作,没有社保。十几年了,一直靠年迈的父母的退休金,我还有个正在读大学的孩子,他的学费和生活费也是我父母出的。”

在检察官的讯问下,莫某最终承认了诈骗事实,“我欠了大量赌债,被催得紧,所以才骗了小安。”

2015至2018年间,莫某向安女士“借款”80余次,共计50万元左右。一次次借钱不还,让安女士看清了莫某的真面目。

2019年,安女士向法院起诉了莫某,莫某终于承认,“我名下从来没有过房产。两份房产证是假的,判决书也是假的。”安女士最终选择报警。

2021年11月26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莫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检察官说法:大家在结交朋友时一定要谨慎小心,要通过多途径核实当事人的信息,当对方以各种名义索要钱财时,尤需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将真情与金钱挂钩,最终人财两空。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佟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