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这点小事儿 KTV内两伙人大打出手 男子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

KTV本来是供人们唱歌娱乐的场所,但段某等人因为一点琐事,就与他人在KTV大打出手,至两人受伤。

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段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1月28日凌晨,年轻小伙段某与同伴轩某、刘某、江某和祥某等人在徐汇区某KTV包厢内唱歌。

中途,因为自己的同伴在洗手间被对方的人撞了一下,段某、刘某与同在该KTV消费的韩某、向某等人吵了起来,借着酒劲儿,谁也不肯示弱,双方动起手来。

轩某见状,赶紧跑回包厢叫人,于是江某、祥某等人也陆续赶到现场参与打斗,两伙人打成一团,最终,致被害人韩某面部软组织创、王某头皮挫伤。

2018年4月2日,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据悉,其他涉案人员已被另案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与他人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段某能如实供述,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东华 张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