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0岁“情人”处骗来160余万元给20多岁女友花,男子涉嫌诈骗被批捕

“黄昏恋”本是温暖而美好的,但在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靠着补贴生活的六旬老汉用两幅面孔,虚构各种身份,竟让中青两个不同年代的女性逐渐落入爱情陷阱,进而骗取她们的钱财。2018年9月19日被告人周某因诈骗罪被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情场老司机”终于“翻车”落入法网。

趁虚而入的黄昏恋:“我可以给你办理经济适用房”

2016年6月,年过50的刘阿姨二次离异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当时年近60的周某,他时不时出现在刘阿姨身边,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如此二人渐渐熟悉起来。彼时与前夫的经济纠纷官司令刘阿姨身心俱疲,而这个男人看上去憨厚老实,让她感觉有了依靠,于是和他开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黄昏恋”。

交往不久后,周某告诉她自己有个哥哥在公安局工作,还有个姐夫在法院工作,不需要刘阿姨出面,就可以解决她和前夫官司,不过需要刘阿姨先付20万元“打通关系”。

刘阿姨信以为真,便取出20万元和打官司所需的材料一并给了周某。同年9月,刘阿姨便收到了周某带来的“好消息”:官司赢了,前夫赔了18万。

没等刘阿姨拿到赔偿金,官司打完后不久,周某便告诉刘阿姨自己可以帮她办理经济适用房,没到手的18万以此为理由直接被周某收入囊中。

可这仅仅只是个开始,以帮忙为办理经济适用房为由,他不断地怂恿刘阿姨将自己的房产抵押人民币90余万元,并将其中60余万元作为办理费交给了周某。

钱交出去了,经济适用房却迟迟没有到手,面对刘阿姨的质问,周某都敷衍道:办理需要时间,再等等。

除了办理经济适用房,神通广大的“老伴儿”还吹嘘自己是农工商、真北乐购、家乐福等三家超市的股东,已投资了二三百万,每季度分红可得二三十万,让刘阿姨也往里面投钱来获得分红;又多次以自己需动手术开刀、姐姐孙子得病、外甥撞死人等向刘阿姨要钱。

2017年1月,周某借口自己姐姐的孙子得了白血病急需用钱找刘阿姨要钱,刘阿姨给了钱之后想去探望,周某却以病人已经去世为理由拒绝。2017年4月至7月,周某分别以自己喉咙发炎需要开刀,肾脏需要开刀,心脏需要装支架等名义借钱。刘阿姨早把周某看作了自家人,无论什么时候来借钱,刘阿姨都乖乖给了。

对于周某,刘阿姨一直都是真心对待,哪怕他要钱的理由多么荒唐,刘阿姨都深信不疑,将自己仅有的积蓄和房产抵押的钱款陆续给了他。由于周某曾嘱咐不要将二人的事告诉其他人,刘阿姨在给钱的时候,从没有与女儿商量。

到2017年下半年,刘阿姨仍未接到过任何关于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消息,而每次问到分红的事情,周某都说不要着急,下个季度一定有,最后还以自己生病在医院治疗拒绝与刘阿姨见面。直到这时,她才惊觉自己所托非人,将此事告知女儿,更加确信自己是着了骗子的道。

2017年9月25日,走投无路的刘阿姨在女儿的陪同下至普陀区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下,周某的真面目逐渐揭开,他今年60岁,早些年与老婆离婚了,和儿子住在廉租房里。平时靠大龄补贴生活,偶尔也会做一点小生意,每个月有3000到5000元生活费。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得知,周某是有犯罪前科的,1984年曾因诈骗罪被判了三年。

案发后,刘阿姨才从民警那儿得知,这个使她倾尽所有、打算共度余生的“老伴儿”跟自己交往的同时,原来还挥霍着她的积蓄,潇洒地和一个小姑娘谈起了恋爱。

故技重施:“我在菜篮子工程有股份”

早在2016年12月,还没和刘阿姨分手的周某在一家美容美发店认识了20多岁的李小姐。为了博取小姑娘的欢心,周某吹嘘自己在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上班,有菜篮子工程的股份,去年一年投了300万,不用上班每个月也能分红20至30万元人民币。

在李小姐面前,周某确实出手阔绰,对李小姐有求必应。在猛烈的追求攻势下,李小姐逐渐对这个看上去事业有成的老男人芳心暗许。

不料三十多岁的年龄差遭到了李小姐父母的的反对,为了赢得他们的支持,周某声称可以帮助他们进入自己所在的菜篮子工程“吃空饷”。

说的谎总要圆起来,于是周某在交往期间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给李小姐父母各五千元人民币作为“工资”,此举不仅打消了李小姐一家的疑虑,更是取得了他们的好感。基于这种信任,在周某承诺“年底可获得分红十万元”的利诱下,李小姐父母马上爽快拿出了八万元给他投资所谓的“菜篮子工程”。

李小姐一家都被蒙在鼓里,直到东窗事发,周某被公安带走时,他们才如梦初醒,难怪当初承诺的分红一直没拿到手。

破绽百出的谎言:“钱是一个有钱老阿姨给她女儿花的”

经审查,和李小姐在一起时,周某并未和刘阿姨分手,甚至依然向刘阿姨要钱作为自己冒充“大款”的资本。

李小姐称曾听到他与刘阿姨打电话,但每次周某都敷衍道:“只是以前的老邻居,欠我钱没还。”

周某儿子的证词称:大约从2016年9月起,周某多次给其转账多笔两千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现金,并称需要钱用时要随时帮他取出。

期间,还让其将部分钱转账给一个叫“小花”的女孩。对此父亲曾向他解释:这些钱是一个有钱老阿姨给她女儿花的。经周某儿子辨认,父亲口中“老阿姨家的女儿”,正是李小姐。

到案后周某拒不认罪,辩称和被害人刘阿姨是男女朋友关系,没有诈骗钱款。但谎言说多了自然漏洞百出。

依据周某的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以及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可以认定周某的犯罪事实。经审查,被害人刘阿姨被周某以各种理由骗取金额160余万元;以投资菜篮子工程为由向李小姐父母骗取钱款8万元。

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诈骗罪。

2018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犯罪分子的手法并不高明,无非是以恋爱为幌子骗取信任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因此,交友时一定要保持理性,警惕甜言蜜语背后的“温柔陷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 黄慧青 姚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