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网发布母猫配种信息后找到公猫,两位猫主人却因挑选小猫吵上了法院

如今,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对宠物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良好血统、品相优秀的宠物成为更多人的追求,不少人为了获得一只纯种的宠物不惜花费重金,因此产生的配种纠纷也在逐年上升。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宠物猫配种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因在配种之后挑选小猫一事上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请求交付系争小猫或者赔偿金额。

2016年1月,万女士在豆瓣网上发布了母猫配种信息。王小姐家中的公猫也适逢将进入发情期,于是双方便通过微信就为猫配种一事进行沟通,并随后签订了文本合同。

在之后的微信聊天中,王小姐针对生出小猫的分配问题提出了方案:

若万女士的母猫生育三只以上的小猫,王小姐可优先挑选任意一只领养;若只生育了两只小猫则由万女士向王小姐补偿1000元,如果只生下一只小猫,那么万女士只需向王小姐补偿800元即可。万女士对此方案表示同意。

2016年6月,母猫成功产下六只小猫,但有三只小猫在随后几天里夭折,最终只存活下来三只,其中包括一只美短加白猫。当王小姐到万女士处挑选时便看上了这只美短加白猫,想把小猫带走,但遭到了万女士的拒绝。在此之后双方曾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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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万女士辩称,“优先挑选”的说法只是双方在微信聊天过程中随口提到的,并未在意这些谈话细节。当母猫生育之后万女士及时通知了王小姐来挑选小猫,并表示除了美短加白猫之外其他两只随意挑选,但王小姐执着要求美短加白小猫。现如今系争小猫因病死亡,并且万女士还出具了一份宠物服务公司的凭证,证明系争小猫已在2017年6月进行了火化处理。考虑到另外两只小猫也已经送人,无法交付给王小姐,因此万女士愿意对王小姐做出适当的补偿。经过向专业人士咨询和品鉴,系争小猫的品相并不好,按照市场价仅有1000元左右,因此只同意补偿1000元给王小姐。

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优选挑选”事项有效,万女士拒绝王小姐的请求属于违约。现如今万女士坚持小猫已经死亡,而王小姐也无法提供证据表明小猫仍在万女士处,因此应由万女士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万女士应在判决生效十日之内赔偿原告王小姐人民币1000元,若未按期履行则加倍赔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案件受理费由被告万女士承担。(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周夏雨 胡凤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