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超标废水排雨水沟! 铝合金门窗厂不仅需担刑责还要赔数十万元

上海某门窗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的生产,该公司自2012年至今,在未通过环评审批、未配套相应环保设施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长期放任员工将清洗铝合金产生的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放至雨水沟渠,最终排入公司外的IV类地表水体,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6月7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公司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人民币365475元、鉴定评估费25000元,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2018年7月19日,本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决支持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是上海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涉长江流域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上海环境公益诉讼领域首次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确定环境损害赔偿数额。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与相关鉴定评估机构沟通协作,就本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达成共识。从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成本、外环境水体类型、侵权人赔偿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调查取证,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真正得到落实。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薛远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