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确认戴娟等三人不能履职

2月19日晚间,有消息称南京银行资管部总经理戴娟失联,并可能与债券市场反腐有关,受到业内广泛关注。

昨日,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日前,本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戴娟、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董文昭及本行投资机构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雁三人,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职。本行及鑫元基金已指定专人负责以上三人的工作。上述情况不涉及当前本行及鑫元基金业务,本行及鑫元基金经营管理一切正常。”

南京银行工作人员透露,由于戴娟等人并非上市公司高管,目前还达不到信息披露的标准,上市公司方面暂时不会通过上交所平台发布相关公告。

据了解,鑫元基金副总经理李雁也曾在南京银行工作多年。公开资料显示,李雁曾任职于南京信联证券计划财务部、南京城市合作银行;2001年5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部门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担任南京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年4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5月19日起担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鑫元基金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2日,由南京银行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鑫元基金专注于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细分市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32只公募产品,包括2只货币型基金,24只债券型基金。5只混合型基金,1只股票型基金。

据业内人士披露,三人被带走的原因或与几年的债券市场丙类户有关联,可能存在大额的利益输送问题,从资产管理部到资金运营中心再到旗下基金,三个人的职务基本上就形成了利益输送的闭环。

该种利益输送的闭环存在于银行间市场,所谓债券市场丙类户则主要是非金融机构法人。而按照相关规定,该类户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必须通过甲类户的账户进行代理结算,甲类户则为商业银行。

但实际上,有不少丙类户是依靠“空手套白狼”的方式赚取债券“点差”而盈利的,期间交易常由银行来垫资,甚至还存在金融机构直接低价卖出、高价回购债券等形式向丙类户直接输送利益的行为。

如通过企业发行债券时,丙类户在与承销团成员签订关于分销数量及利率的协议之后,获得相应新券,然后在二级市场卖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