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终于来了!

因为相互宝,很多人知道了网络互助。事实上,前者成立才不过一年时间,而后者却已经发展10年。

在这第十个年头,网络互助终于迎来其全国首个标准。

3月30日,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批准发布全国首个网络互助团体标准。

在我国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共有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两大类。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

这一标准由蚂蚁金服牵头,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保险研究所互助保障研究中心、阿里健康等6家产业、学术、研究机构共同制定。

从申请立项、征求意见、专家团审核、报批审核到批准发布,总共历时三个月完成。

据了解,这一标准首次对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行规范、资金管理、调查流程等环节推出了标准化定义,简称“四要一不要”原则:要实名制度、全程风控、审核独立、公开透明,不要资金风险

其中,“四要”是在尽可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保证互助平台的规范运作;“一不要”则是在防范金融风险,建议互助平台优先选择无资金池模式,或者在有资金池的情况下,设立相应的资金托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一个标准?

蚂蚁金服副总裁、保险事业群总裁尹铭说,自己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为什么很多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都推出推荐标准?其实标准的推荐是对消费者保护非常有利的一件事情。

当行业参与主体变得越来越多、良莠不齐的时候,互联网网络互助需要一套标准,使消费者有保护,平台稳健经营,消除资金风险、欺诈风险和舞弊风险。

是的,从自发救助、账号制、预付费、无隐私保护、出险以后平台核实的特点,演变到如今专业化组织、后付费、实名制变成主流,互助平台在我国经历了整整十年发展。

但是这十年来,业内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这使得互助平台在为消费者提供新型和低门槛健康保障的同时,也面临着模式多样、风控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

比如,在当前头部的互助平台中,有大约50%的平台没有实行实名制,大约75%的平台设立了资金池,存在潜在的资金管理、案件欺诈等隐患。

2016年12月,保监会曾对网络互助平台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治理变相保险业务,成为业内一次大洗牌,不少互助平台就此退出大众视野。

如今,对于首个网络互助标准的出台,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会长贲圣林认为,大病网络互助业务是将技术与规则结合的一种新尝试,这样的新尝试需要更多规范,才能可持续发展下去。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条码管理中心主任陈晓蓉则表示,团体标准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姜欣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