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

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1

 

 

 

    

第一章   总则    ……………………………………………  02

1、工程概况  ………………………………………………  02

2、工程条件  ………………………………………………  02

3、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  02

4、技术要求  ………………………………………………  0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04

1、商务报价书的组成  ……………………………………  04

2、投标要求  ………………………………………………  04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04

1、投标文件的组成  ………………………………………  04

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04

3、投标截止期  ……………………………………………  04

第四章  合同   ……………………………………………  05

第五章  评分标准   ………………………………………  22

 

  •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

1.2工程地点:汉口路266号

1.3概况: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全部装修吊顶拆除,办公区地砖及基层、地毯、隔墙拆除(不限于需配合吊顶拆除的部分),原有空调系统的保护性拆除及清运至指定地点,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备的拆除,B1层空调主供回水管的拆除。如现有装修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实际需要,甲方保留增加或减少拆除范围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配合落实,后续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

吊顶部分拆除界面说明:矿棉板、石膏板需进行拆除;原有空调系统进行保护性拆除;消防系统不进行拆除,如因拆除其他管道需要临时性局部拆除消防系统,需及时恢复到位并确保消防系统安全;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备需进行拆除,其中大楼的无线覆盖、消防、监控以及景观照明等相关强弱电系统不进行拆除;原结构不进行拆除。

乙方应对本工程拆除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包管理,并全面向甲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其它经济补偿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本工程包工、包料,负责工程整体质量、安全、协调管理、文明施工、进度、验收质量保修,以及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的其他施工单位需负责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程保险等。

工程联系人:洪盛声

联系电话: 15618686711

邮箱:hongshengsheng@sumgam.com.cn

1.4现场踏勘:

1.4.1本项目为老楼改造,勘察现场对改造方案的合理性非常重要。招标人将组织踏勘现场,所有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并收到由本项目物业公司签字盖章的已勘察现场确认书,否则作废标处理

1.4.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4.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4.4现场地点: 汉口路266号;现场联系人:洪盛声。

  • 工程条件
  • 本项作业可提供固定的水、电源供应,投标方自行接驳。
  • 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 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单位,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工程的工作业绩及经验;
  • 提供本项作业项目负责人情况和在现场的主要工作人员情况;
  • 投标人须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技术要求
  • 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技术达到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 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现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等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全部损失或赔偿(补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 无死亡和伤残事故。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商务报价书的组成
  • 投标书(详见附件一)
  • 报价组成清单与分析
  • 法人委托函
  • 投标要求
  • 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拒绝。
  • 如果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 如果投标单位未采取密封加盖公章形式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 如果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 工期25天,暂定于2023年3月1日开工,完工、验收交付日期为2023年3月2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商务报价书
  • 施工方案
  •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投标书要求一式伍份,在密封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 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及地址和邮政编码,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 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应于202329 16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汉口路300号11楼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无效;

3、招标单位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

第四章   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合同

 

发包人: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委托人或发包人)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或受托人或承包人)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更好相互配合,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施工,根据上海市颁布发建、构筑拆除技术规程、《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 工程名称: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      
  • 拆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266号申大厦      
  • 拆除面积:约72平方米
  •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文件;

(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包括工程量清单);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

(6)图纸及设计变更;

(7)经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文件前后优先顺序:当上述合同文件组成发生矛盾或产生不一致时,顺序在前的文件具有优先权。同一顺序的文件发生矛盾或产生不一致时,时间在后的文件具有优先权。

  • 合同范围和条件
  1. 本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全部装修吊顶拆除,办公区地砖及基层、地毯、隔墙拆除(不限于需配合吊顶拆除的部分),原有空调系统的保护性拆除及清运至指定地点,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备的拆除,B1层空调主供回水管的拆除。如现有装修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实际需要,甲方保留增加或减少拆除范围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配合落实,后续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
  2. 吊顶部分拆除界面说明:矿棉板、石膏板需进行拆除;原有空调系统进行保护性拆除;消防系统不进行拆除,如因拆除其他管道需要临时性局部拆除消防系统,需及时恢复到位并确保消防系统安全;强弱电管线及附属设备需进行拆除,其中大楼的无线覆盖、消防、监控以及景观照明等相关强弱电系统不进行拆除;原结构不进行拆除。
  3. 乙方应对本工程拆除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包管理,并全面向甲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其它经济补偿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
  4. 工程总金额: (RMB  ) 人民币(已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9%)。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采用合同总价闭口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保护、垃圾处置、外运、所有措施项目、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
  • 承包方式

本工程包工、包料,负责工程整体质量、安全、协调管理、文明施工、进度、验收质量保修,以及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的其他施工单位需负责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程保险等。

  • 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并正式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的50%);
  2. 拆除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甲方完成内部签转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 拆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完成,甲方完成内部签转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累计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4. 每次支付费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工期要求

工期为2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因办理各类政府流程的时间并不完全受甲方意愿控制,乙方确认不会因为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的不同,而向甲方要求工期延长(如拆除工期受到春节假期、疫情以及不可抗力影响,工期可另行协商)或费用补偿。

  • 技术要求
  1. 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技术达到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2. 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现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等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全部损失或赔偿(补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无死亡和伤残事故。
  4. 关于拆除施工的其他技术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一:《重点技术措施要求》;附件二:《廉洁协议书》;附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附件四:《质量安全管理违约金实施细则》。
  • 拆下的旧材料

归乙方所有(原有空调系统除外)。

  • 建筑垃圾

由乙方负责清运。

  • 甲方责任
  1. 督促乙方制定拆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
  2. 督促乙方办理各项进场施工手续的办理工作。
  3. 提供拆除工程范围的施工图。
  4. 协助解决施工期间用电及用水来源。
  5. 甲方委派 洪盛声 为工地联系人,负责同乙方的有关协调工作。
  •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对被拆除区域进行实地查勘,科学制定拆除方案,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预案(含消防、安全、防疫等),提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拆除方案应满足规范标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文明施工、市容、环境等规定要求。
  2. 乙方应根据拆除方案规定和要求,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项目信息牌等标志标牌,警戒屏障和夜间警示灯,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进行安全围护,确保安全。
  3. 乙方应负责办理进场施工前各项手续(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电梯使用、质监消防、物业报审等)。
  4. 乙方应负责货梯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配备专人进行电梯操控,施工期间的电梯维修保养,施工完成后将货梯恢复原样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监理、物业、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5. 乙方应负责原有消防喷淋等设施设备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烟感、消防卷帘门等)。
  6. 乙方应负责建立疫情防控预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过程实施、应急处置属地街镇主管部门以及新冠肺炎防控办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关键环节。
  7. 乙方要搞好工地的卫生管理,指定一名专职的环境卫生管理员,负责对工地环境卫生的检查和落实,施工场地不准堆放生活垃圾。乙方要对工地卫生进行每日检查,对蚊蝇滋生地要及时清除积水喷洒药水。
  8. 乙方需自行解决临时设施、所有进场人员的办公和食宿问题,做好生活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环境消杀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等等。
  9. 拆除的旧建筑材料要及时整理、分类堆放、装袋外运,拆除现场要及时组织工人清扫,移交后续施工单位前负责对施工区域组织总体保洁。
  10. 拆除施工中要及时对因施工引起的建筑尘土进行降尘处理,防止扬尘的扩散和飞扬。
  11. 拆除施工不能影响周围环境。发生因拆除工作堵塞下水道,造成其他非拆除区域停水停电的,应由乙方及时排除,不得推诿拖拉。
  12. 按规定办好施工队伍民工的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三证,加强对工人管理,安全保卫、防火治安教育工作。
  13. 乙方需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非拆除区域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拆除过程中损坏非拆除区域,乙方需负责恢复原样。
  14. 乙方委派为工地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等各项事宜。
  15. 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警卫安保人员,以确保工地现场安全。
  16.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灭火器材,建立并落实消防等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同时报甲方、监理、物业公司及有关部门。
  17. 负责及时解决相邻单位等各方面因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矛盾、争议。
  1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约定完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每天按工程总金额的2%计算。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开始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合同生效后,如发现有转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拒付工程款。

  •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本合同签订同时、由双方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 验收

乙方拆除工程完成后,必须同甲方、监理,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 其他

本项目甲方已委托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承担本工程全过程投资监理服务。其中竣工结算审价服务,依据沪建计联(2005)第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件精神,项目竣工审价核减额超过5%以上的审价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重点技术措施要求

 

重点技术措施要求

 

承包人需要落实的本项目重点技术措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现场施工相关要求

  • 承包人负责工地通讯申请和接入,以及建筑内施工临水、临电布置(含安装水电的计量表具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承包人对施工临水、临电以及临时设施的布置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现有的施工临水、临电不能满足承包人应求的或消防等规范或规定要求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和组织完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对工期要求,以及充分了解楼宇管理部门对施工时间的管理要求,采取包括科学制定赶工措施和配置落实充足人员投入等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并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等项目所需的外部手续,同时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相关的外部协调和措施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承包人临时办公室、材料堆场和仓库由甲方协调物业指定位置,若指定的位置无法满足承包人需求,承包人自行解决;水电费由承包人与物业自行结算,场地内因承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维修更换,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在施工前,承包人应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筑行业、规范标准、企业自身以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实施完成施工现场标识标准化工作,做好监控噪音措施和降噪措施、控制扬尘措施等所有相关的施工准备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为满足工期要求所采取除湿除潮等必要的施工措施(如需),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在施工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并负责组织重大、危大或关键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或论证工作(如需),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
  • 在施工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要求完成消防、安全和防疫方面的管控制度或方案,以及应急预案的编制,以上方案及预案需提交施工监理审核,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
  • 承包人应确保施工场地始终保持清洁状态和达到相关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垃圾应组织定点堆放、及时清运(现场临时堆放不得超过两天),并在竣工交付前负责将场地清理干净,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如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损失或罚款,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并按相关违约金约定处理。
  • 承包人负责电梯临时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成品保护(包括电梯轿厢内六面保护以及各楼层召唤面板和按钮(含轿厢内)、电梯门套、电梯入口相邻地面等所有相关部位保护),电梯临时使用时一切相关的人工和维保(含电梯使用期间损坏维修等),电梯临时使用结束时大修工作,以及竣工交付前对电梯易损的部件更换、对电梯重新进行调试和保养等,并应在竣工后拆除临时保护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在竣工交付前,承包人负责一切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和管理,以及发生的损失修复(如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
  • 在竣工交付前,承包人应进行一次总体保洁,保洁部位包括所有施工及相关空间区域,要求所有垃圾和污染应清理干净,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承包人负责接管施工现场至工程移交期间的施工现场照明及保卫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在竣工交付前,承包人应提供充足的施工现场照明条件,配置充足的警卫人员保护工程、人员、材料、机械和其他财产安全,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承包人未尽责任,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 各分项工程验收相关的临时供电要求,承包人须负责落实相关临时供电电缆的供应和接驳等配合措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 承包人应遵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人大常委会第42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规范》(DGJ08-20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GJ08-2077-2010)、“沪公发(2011)384号”文、“沪建交(2010)1032号”文、“沪府发(2011)1号”文等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以现行或最新文件为准),切实做好消防和安全文明施工以及防疫管理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
  • 承包人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做出相应承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
  •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原有楼板结构现状以及原装修工程(含相邻楼层)可能存在孔洞、缝隙未规范封堵等风险隐患,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旁站监督、选用快凝型地坪材料、局部修补或封堵等有效措施,避免出现渗漏、相邻楼层吊顶脱落等不利情况,同时做好新增孔洞的开设及封堵(含防水封堵),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施工报价中

2、进度要求

  • 承包人应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分解,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满足总工期进度计划要求的各类具体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每月进度计划、每周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计划,进场计划等。
  • 如工期存在延误,承包人应科学合理制定进度纠偏措施方案,并按要求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上报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在任何情况下,批复或同意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本身仅是一种进度管理的过程和手段,不代表发包人同意在合同项下给于承包人额外工期或顺延工期。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要求延长工期,承包人承诺放弃相应的经济索赔。

 

3、安全要求

  • 承包人需建立动火审批、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等一系列消防、安全和防疫方面相关的管控制度或方案,配置充足的专职安全员和设施器材,确保工程施工管理常态化处于安全、可控、规范、有序的状态。
  • 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对现场消防和安全文明施工以及防疫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抽查,如有未按照规范实施,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处以违约金;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处以违约金不应减免承包人应承担的整改义务。
  • 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报有关确保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做出有关承诺。
  • 承包人要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整改消除隐患。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配置和线路铺设(要求临时宿舍中最大功率电器不得超出200W),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警戒措施。为了保证工地现场合理用电,搭设的临时设施须安装电流限流装置。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绿网必须采用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外墙保温材料放阻燃等级为A级。施工场所统一着装,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 承包人投标时,需要结合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经过缜密的现场踏勘后,认真编制好安全措施项目并全面考虑所需费用,并计入清单对应的措施项目中。中标后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严格落实,造成的一切损耗(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补偿。该部分的措施费闭口包干,结算时不允许任何调整。
  • 为避免施工期间对周边的影响,承包人应对施工区域的平面区域布置、施工临时出入口慎重考虑,中标后施工区域边界应采取施工技术措施,做好隔离围挡、护栏等有效隔离措施,明确区域划分,各临时出入口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不能影响交通、办公正常工作、生活的开展。

4、资料要求

  • 承包人应按沪建交〔200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DG/TJ08-2046-2008)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范标准以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要求,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并负责完成对竣工归档资料的验收整改工作。
  • 在施工前,承包人应完成企业的资质证书(含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营业执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等进场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施工材料、机械的检测和检验报告等资料的报审或备案,各类证书或报告均应齐全有效。
  • 在施工前,承包人应建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工程管理体系并明确具体管控目标;承包人应完成所有进场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以及重大危险源清单、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等项目消防、安全和防疫方面相关的管理文件编制;承包人还应完成工程开工报告、工程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含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专项施工方案等项目进度、质量方面相关的管理文件编制;各类管理文件均应按照要求上报审批或备案,并在审批或备案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现场进度要求编制对应各施工工况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应及时动态调整和完善,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认真执行。
  •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应提供书面的工程周报,包括但不限于:上周完成情况,下周计划完成情况、需协调事宜等内容。
  •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先完成工程质量自检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报验申请,报验申请时间要求:原材料须在进场当天提交;分项工程(检验批)须在完成当天提交,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须在验收前48小时提交。
  •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及时上报当期进度、质量完成情况确认表以及工程进度款申请等请款资料,经施工监理、投资监理初审后,发包人将组织内部审核并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格式,及时上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如有)等文件,经施工监理、投资监理初审后,发包人将组织内部审核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并将审批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如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如有)等文件,将视作承包人不增加或放弃增加造价,竣工结算时将不予计取(发包人认可的除外)。

5、人员要求

  • 在施工前,承包人项目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均需进驻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等,要求人证合一、持证上岗。其中,安全员数量需满足项目配置要求以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要求。
  • 在施工前,承包人配置的项目主要现场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单位和劳务单位,应具备类似项目经验且近五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并须征得发包人考察认可后方可进场组织施工。如不满足前述条件,或履约过程中未能积极配合和落实发包人相关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调整相关的项目主要现场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单位和劳务单位。。
  •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参建单位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等。
  • 承包人如未给项目经理等项目主要现场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无法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至【500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全职管理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职务 职称 数量
项目经理 二级注册建造师,35-50岁 1
生产经理 中级职称 1
技术负责人 土建一人,中级职称 1
安全员 中级职称,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1名 1
专职资料员   1
合计 5

说明: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本表配置要求。

 

附件二:廉洁协议书

 

廉 洁 协 议 书

 

甲方: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规定,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海报业集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有关精神,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本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佣金、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当馈赠及其它形式的好处,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个人或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一条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行工作职责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二条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第三条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第四条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材料,或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不正当报销、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当馈赠及其他形式的好处。

第五条 乙方不得为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第六条 乙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七条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第八条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具、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第九条 乙方保证甲方的各级业务主管及其关系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投资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权,也没有到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任职。

第十条 乙方保证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和甲方各级业务主管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不对甲方在职或者离职的同类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到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任职或服务,或者接受该等业务人员到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任职或服务。

第十二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约定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包庇的,视为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的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第十四条 本廉洁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各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1. 委托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受托人开展创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有权对受托人现场工作人员的资质鉴定进行检查复核,行使安全否决权。
  2. 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工作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委托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有权按责任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受托人对本合同下受托人的作业范围及其进场人员的安全及行为负总责。
  4. 受托人必须无条件的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委托人及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并设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5. 受托人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报委托人备案。
  6. 受托人要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工程现场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有关安全要求进场作业。
  7. 受托人应对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在其工作人员进场作业时,应约束其进场工作人员的行为,限制其活动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并服从委托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以避免事故发生。
  8. 受托人应接受委托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委托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委托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9. 受托人人员或因受托人及其人员原因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时,受托人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委托人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否则受托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
  10. 因受托人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且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因受托人责任给委托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受托人承担。
  11. 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规执行。

 

本协议作为委托人、受托人【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合同】合同的附件,在【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合同】合同签约后生效,与【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合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汉口路266号申大厦7、8层原有装修及空调主供回水管拆除工程合同】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质量安全管理违约金实施细则

 

另附

 

 

 

 

 

 

 

 

 

 

 

 

 

 

 

 

 

 

 

 

 

 

 

 

 

 

 

附件一格式:

     

招标人:    上海申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等相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整的投标报价。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贵方签订的合同,并在约定时间内进场服务,直至合同期满止。

3、工程质量达到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和内容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作为评审投标文件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评标准则

  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 优先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性价比好,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二、评标委员会

  1. 本次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 本次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方1人,相关技术专家4人。
  3. 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选产生,组长主持并负责整个评标工作,

直至本次评标工作结束。

4.评标委员会履行职责:公司代表主要职责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信息并答疑,专家主要职责为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并发表独立、专业评审意见。

三、评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先对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评审,技术标权数为40%,商务标权数为60%,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此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二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招标方,由招标方审核评标委员会意见,确定得分排名第一名者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则按得分排名顺序依次确定第二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 评标顺序

  1. 符合性检查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为:33.4428万元(含),凡超过限价者作否决投标处理。

如出现下述情况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6)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否决投标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 技术标评分(40分)

仅对“符合性检查”合格者进行技术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分析评比,并由各位评委各自独立评审、打分(技术标最小评分单位为0.5分);取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下同)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平均得分,该得分即为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实际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施工方案                                 3~15分
  2.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20分;
  3. 近期的工程实例(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1~3分;
  4. 项目负责人情况:                         1~2分。
  5. 商务标评分(60分)

1)基准价取定为:取各投标单位经评审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以该基准价为基准分(50分),在此基准价上经评审的评标价每上升1%扣1分,扣至40分为止,每下降1%加1分,加至60分为止,保留小数点两位,以此类推,不计负分。由此得出投标单位商务标的实际得分。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权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如在上述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综合评审

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后,按技术标和商务标权重计算最终得分并汇总,得分最高的前二名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两位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较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 专家个人意见书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本次投标的每份投标文件书写个人评审意见并签字。

  1. 专家汇总意见书

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汇总表”的结论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向招标方推荐前二名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和排序,并签字确认。

五、 评标的保密

  1. 评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本项目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保密,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任何与评标工作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2. 评标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将评标的有关资料带出工作场所,评标工作结束后,所有资料统一由评标工作小组整理后交招标单位。
  3. 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会把评标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但无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中标或/和未中标原因。

 


招标图纸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