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岁老人花了28万元购买10年床位-新型“享老”产品,是保障还是隐患?

80多岁的老梁,花了28万元,一口气在“昌松之家”购买了10年的床位。今年元旦,老梁本想去享受几晚,却发现根本订不到房间……当女儿梁女士得知父亲的这一投资行为后,脑袋“嗡”地一声炸了,但父亲却觉得很划算。然而,梁女士很快发现,父亲购买的这款“享老”旅居服务提供者“昌松之家”,既无养老资质,也无金融资质。这款所谓的新型“享老”产品,带给老人的究竟是一种保障还是隐患?

|执意要去住酒店的“父母们”

36万元,对一位年过80岁,平日里省吃俭用的老人来说,绝非小金额。但这却是老梁瞒着女儿小梁,缴纳给“昌松之家”的费用。

去年至今,这家来自广东、总公司名为“广州昌松之家旅居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为“昌松之家”)的企业,已从老梁口袋中掏走了一笔又一笔养老金。

老梁掏出的第一笔养老金,共花了28万元。

老梁用这笔钱,一口气在“昌松之家”定了10年的床位。老梁说,这笔钱,他觉得自己花得很划算。因为“昌松之家”在全国有十几家酒店,平均下来,他每天只需花费70多元,就可以实现在全国各地的“昌松之家”吃住全免。

花了这笔钱后,老梁很豪气,他不仅自己住,还做东请自己乐队的老伙伴们一起住。一直到女儿小梁发现的那一刻,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个月,而老梁和他的朋友已经累积在“昌松之家”住了两三个月。

老梁掏出的第二笔养老金,则花了8万多元。

这笔钱也被老梁交给了“昌松之家”,购买床位费。不过,在老梁心里,这笔钱花出去可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理财。

虽然拿到手的还是一份床位服务协议,但业务员却会每个月用私人微信账户,为老梁返还1000多元。业务员告诉老梁,如果不想理财了,这笔钱可以如数返还。

小梁发现时,老梁的两笔钱,早已交给“昌松之家”多时。但购买容易使用难,今年元旦,兴致勃勃的老梁,原本想要带着一家人,一起去“昌松之家”目前在上海的营业地——上海浦津酒店(申江南路7333号)享受几晚,却发现根本订不到房间。

原来作为“昌松之家”在上海地区的唯一一个营业点,浦津酒店只有1000张床位,但“昌松之家”在上海地区发展的会员,已达到了2000多人。许多老人像老梁一样,为求便宜,购买了长期床位。这直接导致浦津酒店一床难求,遇到节假日,根本订不到房。

在小梁看来,已经80多岁的老梁,一口气在“昌松之家”购买了10年服务,已经很不合理。结果,这个服务居然还有可能时常订不到,这让她根本无法接受。生气的小梁,和老梁大吵了一架,要求老梁必须将尚未消费的服务悉数退掉。

同样生气的还有小陈。

和老梁一样,他的父亲老陈也在“昌松之家”一口气花费9万余元购买了1000多天的床位。如今,老陈带着他的母亲,搬到浦津酒店之中,不肯回家了。

生气的小陈,曾跑到申江南路7333号试图交涉,却被销售人员“怼”了回来:“只要你爸爸同意,随时就可以退,明白吧?现在,你爸爸都不愿意看你,都不想和你说,都不愿意理你……”

|难以接受的“子女们”

低至70多元一天、包吃包住、全国多家酒店轮换使用……老人眼里的高性价比消费,为何都入不了小梁、小陈这样的年轻儿女的眼呢?

对此,儿女们憋了一肚子话要讲。

小陈说,他坚决要求老陈搬离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昌松之家”经营着类似养老公寓、养老理财的服务,却没有任何养老、金融方面的资质。

天眼查显示,广州昌松之家旅居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袁某,共担任过35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目前,14家企业处于注销状态。被注销的企业中包括“昌松之家”沈阳、成都、青岛、东莞、唐山、哈尔滨等分公司。袁某名下存续的企业中,目前包括两家位于上海的分公司。这两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都不涉及养老或金融领域。

“他们没有养老资质,也没有金融资质,所以民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都管不了,他们本质就是在打擦边球。”

小陈说,他曾拨打过12345,求证过“昌松之家”在上海地区的营业资质问题。

小梁则说,除了没有资质,她还受不了“昌松之家”的销售模式。

小梁发现,自己的父亲竟是从社区义工口中,听说“昌松之家”的。这名义工平日里在小区居委会的介绍下,从事着照顾独居老人的工作。因为平日里总是对老人嘘寒问暖,所以当对方向老梁提起养老项目时,老梁根本没有警惕之心。

“这太可怕了,义工知道这么多老人的信息。”小梁说。

“他们还经常把外面的老人接到酒店里开会。”

小陈说,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经常可以看到,入驻在“昌松之家”的老年人,同时兼任着“昌松之家”的销售人员。这些销售人员,会想方设法组织认识的老人,参加“昌松之家”的“一日游体验”。

“离婚的,养老的,单身的,没有房子居住的,家里住房不方便的……都可以来浦东昌松大酒店居住……”

在“一日游”的宣传单上,他们这样介绍道。

根据“一日游”流程安排,项目的核心内容是参加长达两个小时的“旅居说明会”,附赠一顿免费的午饭,以及一个小时的新场古镇游。

“我爸爸就是被姨妈介绍去的,她应该是他们里面的销售。”

小陈说,就连自己也曾被“昌松之家”的销售招揽过,对方拉拢小陈:“来我们这里做,我们(工资)上不封顶,一个月赚个七八万、十来万、一二十万都是有可能的。”

不过,最令小陈和小梁无法接受的,是“昌松之家”的收费模式。

小陈的父亲老陈一口气在“昌松之家”买了3年的床位。小梁的父亲老梁,不仅一口气买了10年的床位,还投资了8万元,进行了床位理财。这两位素不相识的八旬老人,相似的举动,让他们素未谋面的儿女,感到了相似的担忧。

子女想不通,在健身、美发、早教等各类预付费项目都曾“暴雷”的当下,老人们是哪里来的信心,坚信他们的投资,一定稳赚不赔?

无法劝服父亲退费的小陈,跑到了申江南路7333号大吵了一架。他说:“预存式消费最怕爆雷,我就是害怕这个风险。”

小陈的话遭到销售人员反驳:“你琢磨琢磨可以,但如果我们公司不合法,国家会把它取缔掉。”

在老梁犹豫不决要不要退费时,小梁已经自行来到“昌松之家”完成退费,她感到阵阵后怕。她说:“酒店里很多老人都是一个人,子女不在身边的、出国的,这机构真要跑路了,这些老人以后住哪里?”

|“享老”新模式的企业

面对诸多来自子女的质疑,“昌松之家”自有一套解释。在他们看来,“昌松之家”为老人提供的,其实是一种旅居服务。子女们将“昌松之家”与养老机构或金融机构类比,有失偏颇。

“昌松之家”工作人员吕经理说:“(在)上海地区,我们暂时没有养老的资质,但是我们承接的也只是旅居酒店的服务,旅居康养和养老最大的区别就是不需要提供护理及医疗服务和设施,因此不涉及养老备案的资质。”

吕经理承认,“昌松之家”也确实不具备金融资质。业务员每月使用私人账户返给老梁1000多元钱,本质是一种“床位回收”。

吕经理解释,“昌松之家”会定期举办活动,为新老会员赠送旅居天数,根据大家购买旅居项目的年限时长不同,赠送天数也有所区别,如果老人觉得不需要,那么这部分赠送的天数可以由业务员收购回去,向新会员出售,得到的钱返还给老人。

根据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应遵循该《办法》,并依规对发卡项目进行备案。同时,《办法》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当记者问到,为何“昌松之家”,作为一家住宿企业,能够无视规定,一口气要求老人提前支付5年、10年的旅居费用时,吕经理解释:“这是为了企业能够良性地运作。”

吕经理说,目前,“昌松之家”合作的浦津酒店只有500间房间,也就是1000张床位。但“昌松之家”在上海的会员已经有2000多人,其中常住两周以上的老人有300人。一旦遇到节假日,酒店就会出现爆满的情况。老梁所遇到的订不到房的情况,正是由此而生。

|无从监管的政府部门

在退费遇阻的情况下,像小梁、小陈这样的子女,也曾多次将情况反映给12345、民政、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然而,他们等来的解释,却让他们很失望。

多个部门回复他们,目前,“昌松之家”的经营模式,并无严重的法律问题。

子女们虽然担心,目前也只能“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实际上,同样担心的,还有浦津酒店所在的浦东新区新场镇,对方曾专门针对“昌松之家”做了一份详细的调研。调研中,新场镇指出:

“昌松之家”的经营地点——浦津酒店,由于人员密集,存在一定的消防隐患;

“昌松之家”的经营模式,涉及大量会员会费,存在金融监管风险;

“昌松之家”不具备养老资质,如将其经营行为定义为“养老服务”,则存在超范围经营。

但在进一步的工作中,除了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被加强了之外,其他问题的定性,却出现了争议。

首先,关于“虚假宣传”问题,“昌松之家”曾一度被认为有效区分了“养老”和“享老”的概念,不涉及虚假宣传。目前,这个判断似乎已被纠正。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8日,对“昌松之家”进行了立案调查。

其次,关于金融监管问题,如何定性其状态也成了难点。报告中指出,相关部门认为,目前“昌松之家”可能存在的最大风险,或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此,相关基层单位也对其进行过约谈。

对于以上诸多困惑,在这份调研报告的最后,新场镇方面表示,希望能够进一步“明确手势”并加大执法力度。即在属性上明确类似“昌松之家”这样的企业,到底属不属于养老机构,或是否应按照养老机构的标准进行管理。毕竟,从监管角度而言,养老机构在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都应符合更高的标准。

|新型消费困扰老年消费者

事实上,“昌松之家”并非市场上唯一一家,通过设立新业态,吸引老年人消费的企业。近年来,类似“昌松之家”这类看似没什么问题,却引发年轻人担忧的新类型老年消费产品,正困扰着许多家庭。

在湖南长沙,从2013年9月至2022年5月,一家名为“青松”的老年公寓,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十余名员工对外宣传“养老服务和床位预定”投资活动,吸引不特定人员投资。最终,以年利率8%-12%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1亿元,给未结清的1118名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共计1.73亿元。

除了这样的极端案例,市面上还存在着许多五花八门的老年投资产品。

比如,一些根本不具备金融资质的企业,会与老人签订能够长期带来收益的《客房租赁合同》、《法律服务合同》。这种类型的服务到底该如何理解?面对这些问题,就连上海市政协委员、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张玉霞,也颇为头痛。

她自己的父母,就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企业明明向老人承诺的是投资返利行为,和老人签订的合同却是服务合同,甚至合同上连老人本人的姓名都没有。面对如此奇特的合同,作为女儿的张玉霞,也曾试图劝阻,但却遭到了父母的断然拒绝。他们选择相信自己的朋友圈,相信自己认识的那个销售人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赖账的话,我都没有证据。”张玉霞无奈地说,这些“合法”的擦边球,已经成了某些“骗老”行为的保护伞。

“这些合同一般都没有法律上的问题。老人们选择这些服务,就好比女孩子选择‘渣男’一样,我们可以提醒女孩子不要被‘渣男’欺骗,但是我们不能阻止她们爱上‘渣男’。”

张玉霞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

提醒:警惕披着免费、合法外衣的“骗老局”

那么,从社会层面,我们该如何尽量降低老年人消费的风险呢?

作为上海市政协委员、律师,张玉霞建议,是否考虑参考“7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为老年消费者建立一定的冷静期。

例如,可推出“80岁老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可在7日内无条件撤销”措施。在不破坏双方权益平衡的情况下,通过科学调研和评估,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定相关标准,为高龄老人建立一定的决策缓冲期。

其次,张玉霞指出,正如老梁和老陈所遇到情况一样,骗老行为,经常发生在诸如家政保姆、护理人员、房产中介等与老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身上。

因此,社会层面可考虑对这些与老年人密切接触人员的职业加强监管。在行业规范中明确规定:受雇佣人员在雇佣关系存续过程中,不得从被服务对象处,以任何形式获得服务报酬以外的利益,且在雇佣关系解除后,设定一定的回避期。

另外,办理结婚、赠与、遗嘱等程序的机构及人员,也应在涉老操作过程中,加强审查,认真向老年人解释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核实老年人真实意愿。一旦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诈骗嫌疑的,应及时报案,移交公安部门跟进处理。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临汾路派出所案件办理队队长董皓,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指出,老年人一定要学会对“免费”产生警惕。

目前,许多养老诈骗案件,都与“免费”相关。例如,提供虚假养老服务,通过诱骗老年人预交养老服务费等手段实施诈骗;提供虚假养老项目,以投资开办养老院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实施诈骗;销售虚假的养老产品,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等手段,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等。

董皓警官提醒:

“老年群体一定要警惕打着送免费福利旗号,被人拉去会场听讲。此类行为,随之而来的手段,就是通过增加送福利的条件等方式,一步步激起老年人的购买欲望,诱导老人购买一些假冒伪劣或毫无保健作用的产品,或是进行高额回报的投资。老人一旦掉入陷阱,既有可能损失钱财,严重的还会危害身体健康,得不偿失。”

文/晨报记者 张益维 陈泉

图/受访者提供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张益维/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