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中介卖近4万条个人信息给同行,被判“禁止令”

在上海中心城区高端小区聚集的地方,有着不少“豪宅中介”“豪宅顾问”。本是靠专业吃饭的行当,豪宅中介廖某某却“剑走偏锋”,靠售卖自己掌握的大量重要客户的个人信息获利。
近期,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廖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售卖近4万条公民信息

廖某某因创业失败背负大量债务,后入职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担任豪宅顾问。谁知在非法利益的诱惑下,走上了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道路。

廖某某于2023年6月至7月期间,利用担任房产中介的便利获得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将近4万条个人信息出售给同业人员,获利人民币5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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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民事责任双追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有偿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被告人廖某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在从事房产中介服务过程中,违反行业规定,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其同时适用禁止令。

同时,由于被告人廖某某未经权利人同意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获取利益,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廖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连同犯罪工具一并没收,并禁止被告人廖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判令廖某某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永久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000元。

为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我国建立了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从民行刑三种责任全方位进行规制。

本案中,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对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可以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起到警示作用,降低再犯可能性。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陈奕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