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患癌妻子离婚后拒付孩子抚养费-男子被司法拘留后有了新进展

婚姻期间女方患癌,男方及父母不愿配合治疗;女方离婚后,男方拒付应当支付的孩子抚养费和房屋折价款……怎样才能让男方履行法律义务?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市宝山区妇女联合会,顺利执结这起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

和患癌妻子离婚后未履行义务

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了张女士宁静的生活。

原本,张女士和丈夫邓某相识于夜大,2018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邓某的父母为两人支付首付款购置婚房,两人还育有一子。

然而,张女士确诊乳腺癌,邓某及其父母却不愿配合治疗,而后因生活琐事与张女士争吵不断。无奈之下,2023年4月,张女士将邓某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经审理,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女士与邓某离婚,两人婚生之子随张女士共同生活,邓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岁;两人共有房屋归邓某所有,邓某须向张女士支付房屋折价款8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邓某未能按照判决履行法律义务,张女士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拘留后事情有了进展

经调查,被执行人邓某名下仅有一套房屋,邓某还与父母一同居住在涉案房屋内,该调查结果也得到张女士证实。

执行过程中,经约谈,被执行人邓某履行了所欠抚养费,但对于房屋折价款,邓某表示“无能为力”,“我现在的工作收入无法一次性还清折价款,会和父母商量一下还款方案。”邓某表示。

但到了约定日期,邓某却一直未能提供履行方案,甚至一直拒接执行法官电话。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4月16日上午,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邓某工作地某健身会所,在得到邓某依旧“没有钱”的回复后当场对其宣布司法拘留。

在送拘过程中,执行法官联合宝山妇联调解员对被执行人邓某进行耐心劝说,希望其配合执行,积极提供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

“到现在为止,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就离婚了。”邓某表示。两人都谈到,婚后双方父母对两人生活的过多干预,才使得双方的关系持续恶化,最终导致现在的局面。说到动情时,张女士红了眼眶,而此时邓某及时给予安慰,让张女士感受到了温暖。

“我最希望的就是维护孩子的利益。”张女士表示。

最终,在宝山区人民法院与宝山妇联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涉案房屋由张女士、邓某以及两人的婚生子按份共有,其中小孩占98%、两人各占1%。孩子成年后,由小孩自行处置。张女士也不再主张离婚判决中的房屋折价款。

“这些以后都是孩子的,这是最好的结局。”申请人张女士说道。

男子被拘留后出具悔过书

此后,邓某对之前躲避法院执行的不明智行为出具悔过书。执行法官鉴于执行情况及被执行人的态度,提前解除对邓某的司法拘留措施,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联合宝山妇联共同推进执行工作,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能充分发挥妇联在心理疏导、家庭关系教育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借助专业力量促进涉妇女儿童执行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执行法官王丽辉介绍道。

宝山区人民法院持续注重关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2023年5月,宝山区人民法院率先尝试设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专项执行团队,并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宝山妇联签署《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审判执行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形成了一整套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组合拳”,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质效。下一步,宝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与妇联等高效联动,促进涉妇女儿童案件办理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文/晨报记者 姚沁艺 通讯员 杨 豪 图/宝山法院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姚沁艺/杨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