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爱奇艺起诉“无障碍影视”App运营方,无障碍试听作品如何界定使用边界?

今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并发布202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其中,一则涉视听作品无障碍格式版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入选了本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之中。

爱奇艺起诉“无障碍影视”App运营方

记者了解到,原告爱奇艺享有多部知名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是“无障碍影视”App运营方,免费传播视听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爱奇艺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被告认为,被告对App会员注册资格进行审核,必须输入残疾人证编号,经公司验证后确属残障人士方能使用 App,被告未侵权。原告进一步认为,被告不能确保作品仅向“阅读障碍者”提供,平台分流后势必会影响视频网站获得的经济利益,造成了对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损害。

综上,原告诉请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删除并下架无障碍格式版视听作品并赔偿经济损失。

上海法院:著作权方予以适当的理解和宽容

一审法院向当事人双方提出了视听作品无障碍格式版使用合理限度的提议,即按照我国残疾人证全国统一编码予以细分。其中倒数第二位为7的多重残疾人,因目前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规定并未对该类人群明确细分,故其中既可能包含了同时患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的阅读障碍者,又可能包含同时患有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非阅读障碍者。

一审法院认为,在目前的技术手段和法律背景下,人民法院对提供“视听作品无障碍格式版”的一方不应苛责以其无法做到的审核方式,作品的著作权方应当对此予以适当的理解和宽容,从而更大程度地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原、被告均同意调解方案,原告同意“无障碍影视”App上的作品无须下架、删除;被告仅向残疾人证编号倒数第二位为1、2、3、7的阅读障碍人士提供视听作品无障碍格式版。

本案是上海首例涉视听作品无障碍格式版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也是《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生效后受理的全国首例司法案例。本案调解成功后,上海高院与市残联围绕阅读障碍者文化权利保护联合召开座谈会并发布倡议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去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9026件

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2023年,上海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6120件,审结59026件。同比分别上升56.87%和38.03%,收、结案数大幅增长。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7%,平均结案时间79.37天,同比缩短了23天。其中一审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垄断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专利权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与前一年基本持平。

2023年上海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案件有1439件,1000万元以上案件114件。大标的额案件总体数量有所上升。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