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在小区里这样停车,是要被罚款200元的!

私家车违法停放在高层建筑消防登高场地禁停黄线范围内 文中图为消防供图

消防通道是为小区应急而留的生命通道,但在不少小区,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奉贤公安和消防部门联合居委、物业等部门,开展了“畅通小区消防通道”工作,发现个别车主对违法占用消防通道不够重视,甚至拒不整改。1月15日,在嘉园路金水丽苑小区,曹某将私家车停放在高层建筑消防登高场地禁停黄线范围内,因占用消防车道被处以200元罚款,这也是奉贤区今年针对违法行为人个人开出的首例消防罚单。

1月15日,金海派出所和奉贤消防支队在金水丽苑小区开展消防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苏F牌照的私家车停放在高层建筑消防登高场地禁停黄线范围内。在这辆轿车的前方,竖立着一个标牌,写着“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禁止占用”,地上漆画着醒目的禁停黄线。

根据《消防法》,“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考虑到个别车主长期不听劝阻,占用消防车道停车。小区物业根据车牌,与车主取得联系后,派出所民警依法对车主曹某做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依法对车主曹某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轿车占用消防车道停车会被处罚外,居民将电瓶车长期停放在楼道内,也会因“占用疏散通道”而被处罚:去年8月18日,一名19岁的男租客在楼道内乱停电瓶车,因占用疏散通道被浦东公安罚款200元。

实际上,电瓶车停在楼道内,除“因占用疏散通道”可能被罚200元外,万一引发火灾,还会因“过失引起火灾”被拘留。

去年7月30日凌晨3时55分许,普陀区连亮路111弄某号3楼发生火灾。后经普陀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系三楼一名住户违规在楼道内给电瓶车充电引发。最终,这名住户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奉贤公安和消防部门表示,接下来又进一步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大对“占用疏散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保“生命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