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花费20多年编著的厚重之书!完整再现中国近现代出版业风貌

历时20多年,终于完成了一部近1000页的大书!

近日,由汪耀华编著的《中国近现代出版法规章则大全》新书发布会在上海书城“全国新书发布厅”举行。

■新书首发式

二十多年里,汪耀华翻检、查找、收集、鉴别了大量史料,通过追寻晚清、民国时期《出版法》《著作权法》等出版法规,研读以上海市书业同业公会为代表的行业公会规程,探求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著名书业机构运营、人事章程等的历史沿革和演变轨迹,来尽力展现一个真实的中国近现代出版业风貌。

该书是第一部从政府、行业和企业三个层级比较完整地再现了中国近现代出版业的管理文本,于近代出版史、书业史等相关领域学术研究均有意义。

填补了一项空白

近年,文化界、出版界出现了一股“民国热”,民国事件、民国人物、民国课本,甚至民国八卦都成了图书市场的新宠。当代人常常以一种娱乐心态读史,在商业化、消费性的文化语境中,很难对民国历史有确切理解。而一些关于民国的学术论文或相关著作,往往引用第二手乃至第三手、第四手的史料,由于史料真伪莫辨,结论很难可靠。

因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徐炯在为本书撰写的序言中特别写到:在这个背景下,《中国近现代出版法规章则大全》的出版,别具意义和价值。

在新书首发式上,嘉宾之一上海书店出版社原文史编辑室主任、资深编辑完颜绍元在谈到该书对于出版法制研究的意义时表示,要想对近现代出版历史做立体式观照,绝对离不开对出版法规及其实施的基本把握。“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似乎还没有一本以此为题旨的专著,因而这部《大全》倒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暂填这个空白。”

《大全》有哪些内容?

《大全》分政府法规、行业规章、企业章则三编组成,包括导读、正文、附件、附录等内容,首次全面、系统、完整地从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级再现了近现代出版业的管理文本,体现了近现代出版人的职业素质和执事准则。

第一编政府层面以《出版法》《著作权法》为代表,收集由各级党政机构颁布的主体法律、法规、法令、守则以及与出版主题相关的法律、法规章节;第二编行业层面以上海、南京、重庆、北京等地书业同业公会颁布的各项行业守则、规定以及需同业遵循的文件为主;第三编企业层面以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大东书局、开明书店为主体的中国五大民营书店和以正中书局、中国文化服务社等国民党、国民政府背景的书业机构运营、人事章程、守则规定等具体操作运行的文本为主。

史料之丰值得细心品读

《大全》一书除了具备检索价值,其所涵信息量之大、所涉领域之广、所用史料之丰,使得此书不惟专备参考,亦可细心品读。

例如,若需对近现代出版历史作全面观照,势必离不开对出版法规及其实施的基本把握。该书便从教科书审定和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三巨头崛起和衰落,印证了出版法制运作与出版活动兴衰切切相关的事实。

在载入各项出版法律的同时,该书还尽量收录当时的奏折、提案、原呈、咨文、公函、谈话等相关文献,以及中央宣传委员会、司法院、内政部等权威机构各种诠解法律疑义的释文和相关单行法令和案例,使读者不仅能获知相关的立法依据和形成过程,同时还可以了解法律颁行后的质疑以及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佚史旧闻看点多多

这本书看点多多,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检视书刊审查佚史旧闻。

比如1922年,上海出版界同业公会成立过一个专攻扫黄的“书业正心团”。正心团的基本行动是召集同业开会,列出应予取缔的“黄色书”名目,计有《红楼梦》《快活》《女学生秘密记》《帘外桃花记》《小姊妹秘史》等三十六种,涉及世界书局、海左书局共约二十家出版单位或个体出版人。据事后发表的《书业公所警告同业》,“业已销毁淫书底板三十六副,淫书四万六千三百九十六本”。江苏省教育厅长蒋维乔特书“正本清源”四字镌匾褒奖。

这些有关检视书刊审查佚史旧闻,也极大丰富了新书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该书作者汪耀华系上海人民出版社编审,上海市书刊发行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上海联合书业会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规模庞大的资料搜索鉴别、精密细致的史实爬梳考证,再配合以作者在每一编中精心撰写的长篇导读,使得全书所富有的学术价值得以一一展现,读者可从中一探中国近现代出版史的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