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1.83平方米,如何破解?

小区体育健身设施老旧,满足不了居民需求;自家楼下就是学校操场,却不能进去踢球……今天(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场地设施供给不足、健身设施开放不够等问题,决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累计开放不少于56个小时。

问题:场地设施供给不足,健身设施开放不够

《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2000年12月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是全国首部以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今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把检查本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列为重点监督工作。3月至4月,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徐汇、杨浦、静安、浦东等4个区开展检查,实地查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放和管理情况以及社会力量参与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健身设施开放不够,健身指导服务水平不高。在场地设施供给方面,2016年底统计的本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83平方米,低于京津粤苏等省市,中心城区健身场地设施供需矛盾尤其突出。一些居民住宅区未按《条例》要求,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体育健身设施。

周到君了解到,社区现有运动场地中,室外场地设施占比较高,社区市民民健身中心等综合性室内健身场所数量较少,存在场地设施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的状况。部分体育设施陈旧老化,一些居民区体育设施损坏后未得到及时维修。一些地方未按照《条例》规定予以有效管理,导致管理不善、设施老化、功能降低,甚至出现安全隐患。

在健身设施开放方面,一些公共体育场馆没有按照《条例》第20条的规定,做到全年向市民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少于56个小时。受安全管理人员工资等因素影响,部分学校积极性不高,开放情况不均衡。按照《条例》第21条规定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开放的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放范围比较狭窄。

在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方面,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虽有5.5万余名,但仅占常住人口2.29‰,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与市民需求差距较大,且存在高水平专业额人员较少、年龄偏大等问题。不少市民虽有积极的健身意愿,但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健身指导,缺乏健身知识、运动技能。

建议:以社区为重点,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执法检查组认为,全民健身已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应当依法保障市民体育健身权利。要加大相关财政经费投入,建议参照人均场地标准,适时推出人均体育经费标准。

体育健身的服务对象是广大市民,因此建议以社区为重点,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落实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同步配套健身相关设施,老旧小区要通过改造、补建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非标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殊要求,满足各类人群参加体育健身的需要。丰富政府体育实事项目的设施类型和服务项目,为市民就近健身创造便利条件。

执法检查组还提出,要想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共享度和服务水平,应当推动各种性质的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按照《条例》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全年向市民开放,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56个小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不断提升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延长开放时间,拓展开放项目,为社区居民运动健身提供便利。张辰委员在审议时表示,目前互联网+体育设施的服务新模式已经出现,在24小时全天候能进行体育锻炼的同时,也要考虑安全以及卫生安全问题。

市体育局表示,加强健身指导,提升指导活动的科学性、有效性,也是下一步计划开展的工作。今后,本市将培育更多掌握专业运动技能水平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人员,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社区体育服务配送的覆盖面,推进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等公共体育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进楼宇、进军营。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何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