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CDR花落小米!招股书显示,小米投资210家生态链企业,小米金融将分拆。

6月11日凌晨,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小米集团(以下简称小米)发行CDR(中国存托凭证)招股申请书。继香港“同股不同权”的第一批尝鲜者之后,小米集团又成为中国CDR的第一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招股书中说,CDR与港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上交所和港交所分别进行交易,CDR与港股之间不可直接转换或替代。由于CDR与港股之间拥有不同的交易规则、交易机制和特点,且投资基础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的CDR价格与港股价格可能并不同。如此,未来公司的港股价格波动可能会对CDR产生一定影响,反之亦然。

CDR全称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意为中国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申请的条件包括:

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

设立持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等。

根据已公布格式内容要求,企业向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报请证监会核准。

公开发行CDR,需要向沪深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腾讯科技报道称,据悉小米已于6月7日通过了在香港的上市聆讯。接近小米IPO项目的中介人士称,目前投资人尤其是基石投资者“入围”竞争激烈,给出的估值普遍在750亿至850亿美元之间,已经有一批机构给出超过800亿美元的估值,不过目前尚未敲定任何基石投资者。

小米CDR招股书中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累计投资了超过210假生态链企业,其中超过90家公司专注于发展和生产智能硬件产品。公司与生态按企业共同设计和研发生态链智能硬件产品,并有生态链企业组织产品生产,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生态链企业生产完成后将上述生态链产品出售给小米公司,小米通过自有渠道和第三方分销渠道实现对外销售,与生态链企业按照约定的比例对销售收益进行分成。

小米表示,对生态链企业的投资均为参股投资,不寻求控股。产品完成后,生态链企业只能将协议约定的小米定制产品销售给公司,不能私自对外销售,在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公司需按约定买断产品。产品最终销售完成后,进行利润分成。

招股书显示,小米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消费级IoT物联网平台,连接了超过1亿台智能设备(不含手机和笔记本电脑)。2018年第一季度,以及连接设备数量统计,小米在全球消费物联网市场中占比1.9%,领先第二名亚马逊的1.2%。

小米将手机的成功经验复制到其它行业,构建起了手机周边、智能硬件、生活消费品三层产品矩阵。这些公司切中IoT和消费升级的风口,不仅提升了消费者生活品质,还用互联网的思维促进了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了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了全行业创业、创新的成功率。

CDR招股书称,公司2015年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涵盖供应链融资、互联网小额贷款、支付、理财产品分销、互联网保险。金融相关业务均已重组至小米金融,即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来,小米集团拟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将小米金融作为独立运营主体逐步剥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小米集团向小米金融分别提供了8.3亿美元以及2.99亿元人民币的小米金融重组贷款。双方还签订了框架协议,未来三年,小米集团为小米金融提供给的金融服务最高金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27.7亿元、149.5亿元、145.5亿元。

CDR招股书披露,小米集团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8.11亿元、684.34亿元、1,146.25亿元和344.12亿元;小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负22.48亿元、2.33亿元、39.45亿元和10.38亿元;

CDR招股书在披露“境内外信息披露差异”章节中,介绍了小米在报告期间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负3.03亿元、18.95亿元、53.62亿元和16.99亿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A股CDR招股书中披露了“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这与港股披露的“经调整经营净利润”类似,但由于扣除标准不同,所以最终数值差异较大。

本次小米在港股招股书中披露的经调整经营净利润是扣除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股份支付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等的影响。因此,港交所披露的2018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为17亿元,而内地CDR披露的扣非净利润仅为10亿元。

本次招股书新增了一季度的数据,该季度小米收入344.12亿元,经调整经营净利润为16.99亿元。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同比下滑2.9%的情况下,小米手机出货量达到2,800万台,同比增长87.8%。

招股书披露,小米的国际化程度日益加深,海外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公司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海外市场的销售额分别为40.56亿元、91.54亿元、320.81亿元和124.7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7%、13.38%、27.99%和36.24%。

招股书还披露,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IoT和生活消费产品收入分别为86.91亿元、124.15亿元、234.48亿元和76.97亿元。仅2018年第一季度的收入达到了2017年全年的32.8%。

截至2018年3月,MIUI月活跃用户超过了1.9亿,用户每天使用小米手机的平均时间约4.5小时。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互联网服务收入为32.31亿元,毛利21.19亿元,毛利率达到了65.58%,毛利占比达到40%,已经超过了智能手机,互联网服务已经成为重要获利来源。

有“互联网女皇”之称的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在2018年的互联网趋势报告中,列出了全球20大互联网公司,小米以750亿美金估值排名全球第14名。

麻省理工学院新媒体行动实验室主任王瑾教授指出:“与亚马逊相似,小米建立的是多个伙伴共同形成的开放的生态圈,搭建了一个枢纽型(hub)的生态系统。”这意味着,小米的生态系统是无边界的,未来小米拥有无限的可能性。

小米CDR招股书介绍,小米采取了独特的“铁人三项”商业模式:硬件+新零售+互联网服务——把设计精良、性能品质出众的产品紧贴硬件成本定价,通过高效的线上线下零售渠道将产品交付到用户手中,并持续为用户提供丰富的互联网服务。

如今小米商业模式已经全球开花结果。据IDC和Canalys调研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手机销量大涨87.8%,稳居全球第四;在印度市场以30.3%的市场份额遥遥领先,在海外14个国家进入了市场前五,在欧洲市场增长率超过了999%,这意味着“小米模式”在全球多个国家市场被成功验证了。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苗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