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环保领域 将实施联合奖惩

  晨报记者郁文艳报道 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签署了《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这是国内首次形成“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模式。
  市发改委介绍,目前长三角已经制定了首个区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推出了首批区域环保领域惩戒措施,惩戒措施内容覆盖行政、社会、市场、行业四个方面,包括“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获取专项资金、取消优惠政策、限制金融服务、限制评价评优、披露失信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及其他”8类40项。
  据介绍,接下去有关部门将加快环保信用相关经验在其他重点领域的复制推广。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