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现金支付常吃“闭门羹”?这次央行新规来撑腰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支付方式在发生变化的同时也有很多线下实体支付场景出现了拒收现金的情况,让很多消费者吃了“闭门羹”。在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简单点来说就是消费者以后拿着人民币可以在任何场景、任何地方进行支付,如果一旦有商家或机构拒收,就是违法行为。

记者看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文件,主要有三点内容我们来理顺一下。首先从收款方来说,不可以采用任何形式拒收现金,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其次消费者有支付选择权,可以选择现金支付也可以选择非现金支付;最后,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之前存在拒收或者排斥现金支付的情况,那么从7月13日开始,一个月之内要进行整改了。到8月13日还有单位或个人出现拒收、排斥现金支付的行为,那么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和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但凡事也有个例外,公告里面指出,有一些支付场景不具备现金支付的条件,例如我们经常在地铁站里遇到的无人售货机或网上购物,这种情况首先消费者要了解其支付原则,并且要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

从公告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项规定充分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有了充分的支付选择权,购买物品或为某项服务付费时,可以选择用现金、银行卡、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在不同的支付场景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

为了有效的落实公告中的要求,人民银行也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方面,人民银行正在加紧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在综合治理的同时会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的行为,如果出现歧视或排斥现金的情况,会给予查处;

另一方面,人民银行也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中的要求,规范商户的收支行为,营造良好的流通支付环境;

最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单位或个人拒收、排斥现金支付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到时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会进行处理。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王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