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骗中骗”:发现被骗后,他“反将一军”精心设计构陷对方

法庭上,当大家都在等待证人出庭时,却传来了证人丰某拒绝出庭作证的消息,情急之下,被害人涂某当庭指证丰某以作出对涂某有利的证言为要挟,向其索要75000元作证费。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面对丰某索要作证费,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丰某涉嫌虚假作证,于是向奉贤公安分局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发现了更多被蓄意掩盖的真相。

缘起,一个虚假的拆迁项目

这事还要从2016年说起。2016年6月下旬,涂某在丰某的介绍下,在棋牌室认识了吴某。吴某称自己的小舅子是黄浦区塘家湾地块的拆迁办主任,只要涂某愿意出15万元的好处费,就说服自己的小舅子将这个项目给涂某做。

为了让涂某相信,吴某带着丰某、涂某去了塘家湾看项目,涂某发现这块地方确实是被封闭待拆的。

2016年7月29日,吴某还叫来了自称是拆迁办工作人员的曾某、李某来跟涂某详谈了拆迁工程的情况。

涂某本想着去李某的单位签合同,毕竟是这么大的工程,但是李某却说:“这个工程是托关系拉来的,不好去单位签合同的,影响不好。”

涂某没办法只好答应,但是心里还是有所顾虑。吴某就在自己棋牌室旁边的打印店打印了《合同书》和《进场通知书》,并在合同上盖了“上海新黄浦永业房地产动迁办”的公章。

接下来,吴某三番五次地打电话给涂某索要15万元的好处费,涂某总觉得事有蹊跷,就一直以“暂时凑不到那么多钱”为由拖延。

等涂某再一次去黄浦区塘家湾看情况的时候,发现已经有人在拆迁了,于是发现自己被骗了,就报警了。

经查,黄浦区塘家湾的拆迁项目是由黄浦区建交委公开招标,由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曾某、李某、吴某使用的公章上的“上海新黄浦永业房地产动迁办”实际上并不存在。

事实上,黄浦区根本不存在动迁办这种组织机构,目前动迁的相关事务统归建交委管理。吴某等3人出具的《合同书》《进场通知书》中不仅行文不规范,内容也是不完整的,简直漏洞百出。

涂某声称自己给吴某、李某、曾某的15万元好处费是向前妻刘某借了3万、向前妻的哥哥借了12万凑够的。

其前妻的哥哥是做西瓜批发生意的,几乎都是现金收入,“钱都是1万元一叠用皮筋扎好,总共15叠,共15万,这钱赚的不容易啊,就这样被骗了”。涂某在面对询问时,声泪俱下地说,“我当时要求吴某签个欠条,吴某说好处费是不用签欠条的,就没签。”

在案件办理期间,涂某的前妻刘某多次打110询问这15万元有没有要回来,“我哥哥每天问我要钱,我嫂子也是,每天都在打电话,钱要不回来,我都没脸回娘家了”。涂某的前妻刘某一次次地报警陈述,“我们是离婚了,我想着让他做好这个项目,多赚点钱,还能多给孩子点生活费,才问哥哥借的”。

中间人丰某也极力证明他亲眼看见了涂某将15万元给了李某、曾某、吴某3人。“涂某和其前妻将15万元给了他们3个后,他们3人说一起出去吃顿饭,让我们3个先走,我知道他们是想分钱,于是,我跟涂某以及他前妻先出了门,在街上慢慢走,一边等他们3人,过了10分钟,他们3人就赶上来了”。

人证、物证俱在,而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2017年5月11日,奉贤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李某、吴某提起公诉。

法庭上,露出马脚

2018年3月,在法院开庭审理期间,证人丰某却拒绝出庭作证,只有涂某的前妻刘某来作证了。涂某当庭称:“丰某让我给他75000元,否则就不愿意来作证,我没给他钱,他就没来。”

听到这句话,为了查明真相,奉贤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审查,承办检察官立刻向奉贤公安分局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揭开了被蓄意掩盖的层层真相。

原来,这一切都是丰某、涂某、刘某事先预谋好的。

丰某供述:

为了收取涂某的75000元好处费,故意配合刘某谎称亲眼看见吴某3人收取了涂某15万元的好处费;同时,在曾某、李某、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即将开庭之际,因法庭通知丰某到庭作证,丰某又以出庭作证资格和提供偏向于吴某等3人的供词为要挟,向吴某敲诈勒索3万元,不过吴某并没有给他。

在法院开庭前一个礼拜左右,吴某(因病取保候审)接到了丰某的电话,约其见面,二人见面后,丰某表示:“只要你愿意给我3万元,我就会出庭推翻以前作的伪证,这样不仅你洗脱了你的罪名,你那两个关在里面的同案犯兄弟也可以出来了”。

吴某表示自己没有钱,会想办法筹钱。之后几天,丰某打电话再三催促,吴某依旧表示没钱,丰某就威胁说:“那咱们就法庭上见”。

开庭时,由于丰某没有收到涂某承诺的75000元,就没有出庭作证,庭审结束后,丰某打电话给吴某说“开庭我没有去,算是帮你的忙了,我的事你千万要搞好”。吴某还是说没有钱,丰某就发火说:“那你就别怪我了”。

丰某明知3万元具有不法性,仍反复打电话催讨,并多次以作出偏向于吴某的证言为要挟,意图胁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2018年6月29日,奉贤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丰某提起公诉。

这样一来,原本是被害人的涂某同时涉嫌贿买证人丰某、教唆证人刘某,指使其二人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奉贤检察院遂于2018年4月2日向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将涉嫌妨害作证罪的涂某以及涉嫌伪证罪的刘某移送起诉。

2018年5月17日,经民警电话通知,涂某主动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他贿买证人丰某给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词、教唆前妻刘某向公检法提供虚假证言的犯罪事实。当天下午,民警抓获了刘某,刘某也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发现被骗后,想“反将一军”

原来,涂某早就发现吴某3人是骗子了。

2016年,涂某因丰某介绍,被曾某、李某、吴某利用虚假拆迁工程骗吃骗喝数千元后,发现这个拆迁工程并不存在,面对吴某3人理所当然地索要15万元好处费的嘴脸,涂某气急败坏,他不仅想着要报复他们3个人,还想反将一军,也从他们3人身上非法获取财物。

涂某与丰某经事先商量预谋,报警称自己被骗了15万元,指使丰某作伪证,谎称亲眼看见涂某出了15万元,同时又指使其前妻刘某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言,意图构陷曾某、吴某、李某3人。

涂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作证罪。当开庭时,涂某得知丰某拒绝出庭作证时,一冲动就说出了丰某的罪行。

涂某指使前妻刘某作伪证,刘某考虑到涂某有钱后可以更好地抚养其二人的子女,就到派出所谎称帮助涂某借款凑钱,已将现金15万元交付给吴某等3人,并多次拨打110追逃钱款,在庭审阶段出庭继续作虚假陈述。故犯罪嫌疑人刘某构成伪证罪。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如下:

1.以伪证罪判处丰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涂某有期徒刑一年;

4.以伪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缓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黄慧青 吕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