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再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

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为何委任书没有盖公章?加多宝、中弘股份闹剧牵出了更多疑问。

今天,深交所再度向中弘股份发关注函,要求其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效力及约束力、加多宝的财务状况等明确说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等。

关注函称,要求中弘股份说明加多宝是否已经解散,如是,请说明解散时间,并说明是否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不成立或者无效。如否,则提供其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

函件表示,中弘股份报备的黄伟清《委任书》中称“即日起,集团委任您 为首席执行官,负责集团对外一切事务”,落款时间为 8 月 25 日,落款人为加多宝集团有限公司及陈鸿道,该委任书仅陈鸿道签字,未加盖加多宝公章。关注函要求中弘股份明确说明该委任书的效力,并说明黄伟清基于该委任书的具体职权范围,与加多宝总裁李春林的职责是否存在冲突。

关注函进一步质疑,中弘股份公告中多次强调“《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中关于流动性支持和资产注入等核心条款对于协议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因此,详细说明与交易对手方签订不具实质性约束力的协议的原因及目的,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另外,深交所要求中弘股份目前状况、《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的效力及约束力、加多宝的财务状况等明确说明你公司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

昨天晚上,就在中弘股份、加多宝争执白热化之时,中弘股份发布了半年报,上半年,中弘股份净亏损13.3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293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由于资金紧张,在建地产项目基本都处于停工状态,且已有大量的债务本息逾期和诉讼(仲裁)事项未能解决,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面临困境。公司预计前三季度亏损约21亿元,上年同期盈利8268.32万元。

“从半年报来看,中弘股份急于发布重组利好,在糟糕业绩发布前,提升人气,但显然加多宝并不愿意被披露,更何况其中还包括了数据。”昨天,一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两家公司现在都是内忧外患。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林劲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