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在特勤部门上班就去结交,结果给自己挖坑被骗1.6万元

开店出售电动自行车的戚某认识了来店里购买车的於某,因听说话的口音是老乡,一来二去就熟络了起来,而且於某自称在上海松江某特勤部门工作,本着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路的想法,戚某与於某交上了朋友。结果,交上了一个骗子。

2017年9月於某找到了戚某,称他们单位在马路上查获了许多无牌无证的电动车,这些电动车都要报废处理,问其要不要收购。

戚某一听,心动了,但对於某还是有点不放心,说收购可以,但要拿个样品先给他看看。

没几天,於某还真拿了几个电瓶放在了戚某面前,戚某见电瓶质量不错,便提出想要看看那些被查扣的无牌无证电动车,於某满口答应。

过了几天,几张八成新的电动车照片又放在了戚某面前。戚某这下深信不疑,当场就和於某签订了收购协议,付了定金。

又过了一阵,於某拿着各类报废电动车证件、合同协议等材料,以各种理由让戚某缴纳了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自以为马上就要赚钱的戚某便一直等着,一直等到了第二年的5月份,也没见到所谓的报废电瓶车。戚某觉得受骗,便向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通过调查于2018年8月将犯罪嫌疑人於某抓获。

原来,於某只是奉贤西渡某饭店的一名厨师,并非所谓的“特勤”。

为了取得戚某的信任,给其看的样品是於某从收废品小贩那儿花了几十元买的,旧电瓶车照片也是在路边卖二手电瓶车店拍的。

为了继续骗钱,於某还伪造了“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上海特勤执法通行证”“上海市报废车辆停放出入证”“保险费已收凭证”等虚假文书,分批以各种虚假理由让戚某缴纳各种费用,最终骗取了戚某1.6万余元,而当戚某询问回收报废车的事情时就以各种理由拖延。

犯罪嫌疑人於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法诈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 黄慧青 张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