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鹏欠款4000万,险被限制消费成“老赖”-明星跨行投资风险频现

见习记者 商依琳

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相关信息显示,在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丽江雪山)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泰和友联)的合同纠纷案中,丽江雪山未能按期执行法院的判决。而这家公司的股东之一正是著名艺人李亚鹏与其兄李亚炜。

一审判决中,法院支持了泰和友联的诉讼请求,要求李亚鹏、李亚炜、中书公司连带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欠款4000万元和利息、保全险保费、公告费、诉讼费等费用。李亚鹏上诉被驳回,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日期为今年3月23日。然而,判决生效后,李亚鹏方面未按期执行,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现阶段,李亚鹏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所以,网传其被限制消费,其女儿李嫣也会受此次事件影响等情况均不属实。

跨界转行诸多不顺

很多人熟知的李亚鹏是天后王菲的前夫,两人为了天生兔唇的女儿李嫣共同创立嫣然天使基金。李亚鹏自女儿出生之后,也几乎淡出演艺圈,忙于照顾女儿和醉心于慈善事业之中。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除了做慈善,他也跨行做了很多投资,持有多家公司的股份,进军了房地产业。天眼查数据显示,李亚鹏在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出资金额为7279.35万元,持股比例为27.84%。

2011年,李亚鹏旗下的中书控股以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在束河古镇的东边拿下了408亩的地块,正式进军地产业。按其开始的规划,这个艺术小镇由一个个两层高的小院落组成,以文化艺术为主题,既有艺术家工作室和商业街,也有客栈、公寓和别墅。但随着束河古镇客栈数量的饱和,以及五星级酒店的暴增,外来游客的住宿需求已经被充分满足,依赖“外地人”的束河房地产市场一路下滑。

2012年1月9日,雪山投资(甲方)与泰和友联(乙方)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项目,乙方出资6000万元对甲方公司进行注资,并相应获得甲方公司10%的股份。随后,泰和友联于2012年分3次向雪山投资共转账6000万元。

2013年雪山小镇项目启动时,对外的官方报价是公寓1.6万元/平方米、别墅则超2万元/平方米。

2015年4月17日,李亚鹏、李亚炜、中书公司向泰和友联出具承诺函,雪山投资原股东承诺,于2015年7月支付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如有困难可陆续支付但要在当年12月25日前付清,李亚鹏及中书公司提供股权担保。泰和友联方面诉称,李亚鹏等向他们承诺,若项目发生亏损,实际亏损全部由雪山投资原股东独立承担,若开发周期超过3年,3年开发周期届满,由乙方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2015年6月,阳光100正式宣布接手雪山小镇。阳光100在公告中称,收购李亚鹏及中书控股持有的雪山艺术小镇51%的股权,收购代价为1.938亿元,雪山艺术小镇自此也正式更名为“阳光100雪山艺术小镇”。收购后,商业物业和商铺成为主力。从2015年项目开始进入阳光100中国的财务报表起,三年半的时间,雪山小镇总计回款已经达1.67亿元。

由于项目进展并不顺利,约定期限满了之后,泰和友联在到期后多次催款,但李亚鹏等一直未给付。泰和友联就将李亚鹏等告上法庭,要求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等。这也就是此次事件的起因和原委了。

除了这次被大肆曝光的事件之外,李亚鹏的丽江雪山与丽江市古城区致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也存在合同纠纷,以及李亚鹏还可能因公司另一高管李一兵成为被执行人而受到牵连。

另外,李亚鹏名下的北京喜纳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被列为“失信公司”,不过该公司目前经营状态为“吊销”。

可见,转行实在是不容易,李亚鹏的各项投资好像都不怎么顺利。

欠款不还成“被执行人”

此前,很多网传消息称,李亚鹏已经成了“老赖”,被限制消费等等。记者调查发现,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被限制消费”信息中并没有李亚鹏。“被执行人信息”中倒是显示,李亚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为“1971年”(和李亚鹏公开的出生日期吻合),显示立案时间是2018年4月9日,执行法院为朝阳法院,案号为(2018)京0105执7240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出具承诺函,自愿承诺支付4000万,支付期限届满,应该履行承诺。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李亚鹏、李亚炜于判决生效后支付4000万元和利息等。

对此,李亚鹏方面解释,该合同中涉及4000万元投资收益的条款无效,泰和友联公司应该举证证明雪山公司有税后盈利4000万,才能获得4000万,而事实上雪山公司并没有盈利。也就是说,阳光100接手雪山小镇后回款的1.67亿元并未覆盖项目开发的成本。李亚鹏方面认为,股东在公司没有利润的情形下拿走4000万,是抽逃注册资金。遂提起上诉。

然而,经北京市三中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日期为今年3月23日。判决生效后,原审原告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是,目前,已经发还申请执行人1000万,在案查封、扣押李亚鹏等人两套房屋,拍卖房款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所以李亚鹏并未如网传那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法院“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在于“失信”二字。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会对此人的信誉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子女就学都会受到影响等;而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商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