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28万余元后,男子这才发现谈了一年的“女友”竟是男儿身

2017年10月份的时候,陈先生在一次偶然间,通过手机微信加了一位名叫“郭思琪”的女网友,一来二往谈话几次,陈先生发现两人之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并很快就对“郭思琪”产生了信任。经过一段时间的网聊,陈先生渐渐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女网友产生了爱意,两人隔着虚拟的网络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后,“郭思琪”开始时不时以各种名义向陈先生索要红包,虽然次数比较频繁,但陈先生觉得两人处在恋爱期,便也未作他想,通过支付宝、微信等为“郭思琪”转了不少的钱。

可是,“郭思琪”并没有满足于这些。没过几个月,陈先生收到了一条新的好友申请,对方声称自己是“郭思琪”的表妹,并告诉陈先生其女友“郭思琪”发生了车祸,此刻正住院接受救治,急需陈先生转账交付医疗费。陈先生听到女友住院,而且对方又是女友的表妹,于是不疑有他,当即转了不少数额的钱款给对方。

随后,“郭思琪”及其表妹继续用同样的理由,多次从陈先生那里获得数额不小的钱款转账或红包。时间一久,陈先生察觉出了不对,自己前前后后已转账给女友20多万了,但女友却始终不肯和自己见面,甚至连女友车祸住院他也没能见到。陈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最终选择了报案。

2018年2月1日,“郭思琪”被公安机关抓获,这位与陈先生网恋数月的“女朋友”竟然是一名男性!原来“郭思琪”真名是王某,他虚构了“郭思琪”的女性身份骗得陈先生信任,又虚构了“郭思琪”表妹的身份多次以车祸住院为由骗取钱款,截止王某被抓获前,共骗得陈先生钱款计人民币28万余元。

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上海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人陈先生人民币二十八万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郝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