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义?

子不语

湖南一个12岁男孩,残忍地刺死了母亲。之后由于未成年,免于刑事责任,被警方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舆论轰动。

最新的进展是,有媒体报道,该男孩家长想将其送回原来的学校继续上课,遭到其他家长担心和反对,再一次引发了全网热议。

我们不是反对民众站在道德的角度发声,谴责该男孩弑母的恶行,也不是反对媒体严肃地对现行的法律进行探讨,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未成年人犯罪后有无更好的干预措施。只是既然我们处于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那我们是否应该稍微遵守一下现行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这是对未成年人隐私明确的司法保护。而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道,应当极其慎重,这也是新闻操作中的一个常识。但在这起案件中,有的媒体非常热衷于深挖案件的细节,对未成年当事人的资料,已经详尽到××县××镇甚至××村。在视频采访中,虽对未成年当事人的脸部图像进行了处理,但他的亲戚、邻居、他家里的场景一目了然。稍微有心一些的人,通过这些细节,是不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对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有更好的预防措施或者事后干预手段,这些可以容后讨论,但是现行法律既然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那么我们就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隐私,是出于对他日后教育的考虑。既然法律免除了他的刑事责任,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希望通过监管和教育,使其返回正轨,健全其心理、纠正其行为,让他以后不会再犯下罪行。那么严格保护其隐私,就是希望他能走出阴影,不被过去所干扰,能够重新做人。

但是媒体深挖其犯罪细节、遍访其亲属邻居,令他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我们都知道,这样的故事可以在网络上赚取巨大的点击量,细节越是详尽,观众就会越多。但是这样的做法,即使在民间能搏得一片喝彩,但终究是违反法律之举,也是违反新闻伦理之举。

恶花结不出善果,极力刻画弑母男孩作案后仍不知悔改、周围的人避之不及,让这个男孩受尽千夫所指,动机何在?是希望他从此一直走不出杀人犯的阴影,再也取不得社会的谅解,直到他成年拥有更大力量之后犯下更大的罪行吗?

当地政府部门,将孩子一放了之,任其返回原来学校,这肯定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但动不动就大声疾呼将这个孩子送进少管所的媒体,也是不负责任的。法律明确规定,少管所只收容14周岁以上、负不完全刑事责任的青少年。这个12岁的少年,也需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完成基本的义务教育。从道德层面讲,我们可以对他表示愤恨和谴责,但在法律层面,我们不能对他进行歧视。他应该如何继续接下去的学业,该如何对他进行心理辅导和行为改造,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适合他进一步成长,这应该由当地司法、教育部门与孩子的监护人坐下来仔细讨论,制定完善方案。不管是放任还是简单粗暴的收容,都不是帮助他回到正途的路径。

最新的消息是,当地教育局称,正依据上级教育局的指导,给该男孩制定后续学习计划,目前尚未确定最终方案。我们希望这个方案是切实可行、对男孩有利的方案。政府不要不作为,舆论也应该给这个男孩一个新生的机会。没有人能制裁人性,除了法律。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子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