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的是图片上的那块萧邦表,网店给的却是另一块!职场女白领获赔10万元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双十一”网络购买钟表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有趣的是,在本案中,买卖双方所争执的点并非产品的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二手交易中,用同款表代替消费者指定的那块表是否行得通?金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作为二手奢侈品的名表,正如二手汽车一样,其与一手商品存在的最根本区别就要是其为特定物而非种类物,也即被告所称的“孤品”,往往根据成色一物一价。商家用同款充做“同块”,该行为属交付标的物错误导致的违约。

淘宝网上淘到“名表”

刘小姐是一位年轻的职场白领,对名表情有独钟。

2017年8月24日,刘小姐在淘宝网浏览名表网购平台时,上海某贸易公司的淘宝网店“亚奢名品”所展出的一款二手石英女士手表让刘小姐“怦然心动”。该表附有图片,描述为“二手99新Chopard萧邦石英女士手表,外圈满钻,炫彩贝母面,玫瑰金,表径29,二手全套店铺质保一年,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且该表背面图片显示钢印号为1792289,网店标价为58000元。”

刘小姐遂通过网店平台联系客服,并应要求加了客服“沈公子”的微信。

2017年9月10日,刘小姐再次通过网店平台和微信与客服联系。刘小姐询问价格和成色,客服回复“我在上海有实体店的”、“家里的表都是孤品”、“如果搞优惠的话信息也是发布在我的朋友圈”等。

58000元的价格还是让刘小姐有些犹豫,她期待着后期能有更优惠的价格。

2017年11月10日、11日,刘小姐再次微信询问客服:“双11能优惠多少?”客服答复,可以优惠。

经过双方多轮磋商,该表最终以51000元价格成交。

2017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被告货款51000元,被告于11月23日回复原告“最迟周日前发出”。

▲图文无关

收到的表与网店所示“不一样”

2017年11月29日,刘小姐收到了买的“名表”,激动地仔细查看手表,以防存在细小瑕疵。不过,刘小姐却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她立即联系客服。

刘小姐:“图片显示的钢印明明是1792289,怎么拿到的是1802752的钢印。”

客服:“原图片展示的手表已经不在了,我们调剂了同款同成色的手表。”

刘小姐:“你这镶钻数量、大小、钢印号码都不同,明明是两块表。”

客服:“我们这是同一款的,原表带我们给换了个好看的,我们可以把漏发的证书和原表带一起寄过去。”

刘小姐:“表不是我看到的那款,退给你吧。”

不过商家以二手商品只换不退为由,拒绝刘小姐的退货请求。

次日,刘小姐按照商家地址将寄到的手表退回,但贸易公司收到货后,以双方尚未达成退货协议为由拒绝退款,几日后再次将手表寄给了刘小姐,并补开了收据,告知实体店地址等。

2017年12月2日至12月30日期间,刘小姐和贸易公司双方为实际交付的手表与图片上的手表差异、被告应否接受退货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和争论。因协商无果,刘小姐遂将贸易公司诉至金山法院。

“款”和“块”的含义不一样

刘小姐认为,被告贸易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不仅构成合同违约,而且是经营欺诈,给原告刘小姐造成了经济损失。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手表买卖合同,判令被告退回货款计51000元,判令被告按照购买手表价款51000元的三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计153000元。

被告某贸易公司在庭审中辩称:

不同意原告刘小姐的诉讼请求。原告确实向被告购买了手表,但是钢印问题原、被告并没有约定,被告发给原告的手表就是淘宝网上照片的那一款,被告没有构成欺诈。关于实体店问题,被告确实在自己的公司也有商品展示和销售。

刘小姐购买的表是淘宝图片上的那一块,而淘宝店给的那一款表,而“款”和“块”的含义是不一样的。法庭上出示的涉案手表与淘宝店销售手表对比照片,也证明涉案手表与淘宝图片显示的手表存在明显不同,如表、带连接处镶钻分别是5行和4行,镶钻数量、大小及钢印号码皆不同,就是同款的两块表。

三大争议成焦点

焦点一:被告是否构成违约?

买卖双方从磋商到成交整个过程具有明确的指向性——钢印号为“1792289”的石英女士手表,被告交付的标的物钢印号与约定不符,属交付标的物错误导致的违约。

焦点二:被告应否接受原告退货要求?

被告交付原告的表并非合同约定的手表,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退货,被告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后被告能够交付约定手表的,则继续履行,无法交付的,应解除合同,退回货款,造成原告损失的,应予赔偿。原告收货后明确表示异议并要求退回被告,应依据“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而接受,不能为了达成交易“强买强卖”。

焦点三:被告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本案被告直接向原告寄送了同品牌同系列也可能是同款的替代品,此行为的目的显然是为了促成双方交易,而非损害原告利益。但事实上原告收货后当即提出异议,要求退回,而此后被告的行为则有失诚信,颇不厚道。

最终,法院判令解除刘小姐与该公司间的手表买卖合同,刘小姐退还商品,公司返还货款51000元并支付违约赔偿款10000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李晓婷 徐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