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举报:牌号为沪AP3881的摩托车在恒丰路,逆向行驶……
接到网友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相关调查。经查,违法驾驶人鲍某驾驶车牌号为沪AP3881的普通摩托车实施的违法行为。
据鲍某称,12月17日9时25分左右,其驾车在恒丰路上行驶的时候,因为遇到前方车辆拥堵,为了节省时间,就开到了对向车道上逆向行驶,同时,其本人也清楚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
经调查取证,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机动支队依法对鲍某实施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