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态度 | 我有权将你拒之门外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群人,以为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所有的人都必须为他们服务。

话说新村路上有两个小区,其中一个小区(我们姑且称之为A小区)的居民,习惯了从另外一个小区(同样姑且称之为B小区)抄近道。所以当B小区装上门禁,宣布小区的大门只为居住在内的业主开放时,那个抄不到近道的A小区,站出了几十号人来,手持铁链,要把另外一个小区的门给栓上。

“要不让我们走,你们自己也别走。”

几十号人把铁链一起抄上,摆出一副玉石俱焚的架势,只是为了“去地铁站可以少走5分钟的路”。

B小区是商品房,里面的业主具有管理自己小区的义务,同样也有保护自己小区的权利。说到底,这是属于他们的私产,享有法律保护,有权将不居住在本小区中的其他人拒之门外,不管这个人的动机是抄近路还是来别有企图,这个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就像在高铁上,你有权将霸占你座位的其他旅客请走,就像你写了一篇原创文章,你有权拒绝别人用你的文章来获取他自己的流量。

但我不明白,要主张这样的权利,为什么变得这么难。前述两个小区的争斗其实从18年前就已经开始,当时B小区的开发商想要合法地依照建设规划图和房地产权证建一堵围墙,将两个小区彻底隔开,就因为遭到A小区的阻挠而搁置。2005年,B小区业主大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院判开发商应该履行修筑围墙的义务。然而十多年过去,这堵围墙仍然不见踪影。

你看,连法律的威严都无法阻挡,要抄近道的人对他人权益的侵犯。当然,那些要抄近道的人都振振有词,“走了十几年了,习惯了”,“我腿脚不灵光,能走走近路当然方便”。但别人有什么义务一定要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满足你“方便”的需求呢?

你腿脚不灵光,怎么不想着让FBI派车接你去买菜呢?



无论是社会的和谐,还是“美丽家园”的建设,都必须建立在最基本的规则意识之上,这种规则意识,意味着对法律法规的尊重,对物权的尊重。没有这种最基本的法律意识,而总是要靠有关方面去进行各种调解,想各种各样的权衡之策,那么矛盾永远无法调解,因为矛盾双方,相隔着从文明到野蛮的距离。

所以,对于相关街道表示正在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希望两个小区能彼此体谅的做法,我们认为,其实方案很简单,一是把法院判决书上要求筑的那堵墙修起来,体现法律的权威。二是把该装的门禁装起来,保护合法的权益。

自私不应该成为对抗法律的理由,怕矛盾也不应该成为开发商不作为的理由,这体现的不是社会的冷漠,而恰恰是社会的文明。

只有在基于法律和规则的基础之上,和睦、有爱、互助……这些社会正能量才能够得到弘扬。千万不要在应该讲法律的时候去讲道德,不要在应该守规矩的时候去讲奉献。让遵纪守法守规矩的人得到应有的保护,让不择一切手段只为让自己享受便利的人无法得逞,让能够享受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对等起来,这些不是大道理,而是大多数人所期盼的美好生活。

否则,我们就仍然处在那个“竖的怕横的,横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的社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子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