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不雅视频敲诈情人5万元,没得手又敲诈情人丈夫

2017年冬天,30来岁的女子吴某通过微信,以“惜缘”这个网名结识了男子赵某。之后两个人就经常在微信上聊天。没多久,两个人就开房发生了关系,赵某也知道了“惜缘”的真名字就吴某,以及家中的一些情况。此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到2018年8月吴某向赵某提出结束这种不正当关系,遭到赵某的强烈反对。一段时间之后,赵某跟吴某说,分手可以,但要吴某补偿他五万元。吴某说她没有那么多钱,赵某就狠狠的说:“你再说没有,我就问你要10万元了!”而且,赵某还威胁,如果吴某不答应,他就把吴某的不雅视频发给她的老公杨某。

2018年9月4日下午,赵某在微信上找吴某,说只要给他800元,就可以结束关系。吴某通过微信,先转给赵某100元,第二次转给他700元。然后,就把赵某拉黑了。

可是,第二天,赵某就联系了杨某。

吴某的丈夫杨某说,2018年9月5日下午,赵某联系他,并在微信上发了4段吴某的不雅视频,三段删除,一段保存,并说让杨某转账5500元,他就删除所有视频。

2018年9月6日,杨某报警。

2018年9月7日,杨某发现赵某在朋友圈发了吴某只穿内衣的小视频。

2018年9月18日下午,赵某在嘉兴平湖市忠埭镇的家中被抓。到案后,赵某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三千元。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