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体、角膜捐献累计登记超5万人,实现捐献数约占全国三分之一

2019年3月1日,是上海市第17个遗体捐献纪念日。

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登记51912人(遗体41415,角膜10497),累计实现11546人(遗体10841,角膜705)。登记数与实现数均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器官捐献累计登记12410人,实现者622人。

今天上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在青浦福寿园举行了以“生命在奉献中延续”为主题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宣传纪念活动。

参加活动的有全市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实现者家属、捐献志愿者代表及医学院校学生、移植医院、红十字眼库等代表,现场祭扫活动累计参与人数达2000多人。

自1982年以来,上海市红十字会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遗体捐献工作。在上海6所医学院校设立了上海市红十字遗体捐献登记接受站,在4家医院设立了上海市红十字眼库。

2000年12月,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有关“遗体捐献”的地方性法规。三十多年来,遗体捐献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成果显著。

活动现场,来自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医学生代表们进行了庄严的宣誓,愿为祖国医学事业努力奋斗;上海福寿园向上海市红十字会捐赠五万元作为“走进捐献者——博爱基金”,用于资助红十字系统进一步开展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的人文关怀。

遗体捐献登记方式和捐献流程

遗体(器官、角膜)捐献不仅保障了医学教学事业的开展,而且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倡导了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

如何办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手续及流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登记方式

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捐献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就近选择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1)到登记机构登记;

(2)委托他人代为登记;

(3)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4)其他便于登记的方式。

遗体捐献的用途:无偿用于医学教学、医学科研、临床解剖以及角膜移植。

遗体捐献的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人可以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2、捐献流程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