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设2500余处整治岗, 全警联动整治“非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强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执法力度,3月29日和3月30日,上海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市集中统一行动。按照“全警联动”的整治模式,各分局组织交警、派出所民警等各警种全警参与,紧盯全市各复杂路口、主要路口等交通违法常见、多发的路口,共设置整治岗位2500余处,着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的违法行为包括:

1.无牌无证、加装车篷电动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人力三轮车,低速电动、燃油车上路行驶行为;

2.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等乱骑行行为;

3.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等乱穿马路行为;

4.遇停止信号,路口非机动车超越停车线停靠、行人未在人行道等候通行行为。

5.快递、外卖行业因交通违法、事故频发、高发,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除了闯红灯、逆行,违法停放也是“顽症”之一。

一名外卖小哥至浦东新区银城中路花园石桥路路口送餐,因此处人行道有街沿石无法骑车上去,为追求送餐速度不肯多绕路,竟将电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就径直进写字楼送餐。不料送餐归来迎接他的是民警的罚单,对其“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进行了处罚。

案例一: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罚

3月30日下午,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长宁分局在辖区内再次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行动中,分局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加装车棚、加装动力装置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行人“闯红灯”等重点违法项目进行严处。

做到“在全区范围无论什么区域、无论什么违法行为都一律按照‘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的标准,依法严格开展街面执法工作。

本次集中整治不仅重点聚焦行人、非机动车,更是一次全局全警联动整治,覆盖长宁区如延安西路、长宁路、江苏路、中山西路、天山路等“三横三纵”及辖区主要道路,以及龙之梦、来福士、南丰城、天山百盛、天山缤谷等重点商圈周边道路。

上午10时30分许,位于延安西路古北路的整治卡点,为赶时间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被交警处以当场罚款20元的大学生张某不好意思地摸着头说:“只顾着赶时间,都没注意交通信号灯,还好警察及时制止了我的交通违法行为,我认为罚得对,要不然我继续闯红灯,还不知道会出什么危险呢。”

案例二:非机动车加装雨棚隐患大

 3月29日下午16时05分许,在宝山区江杨北路泰和路的路口,一位私自加装雨篷的快递小哥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告诉快递小哥:“这个雨篷是不允许加装的,这样很不安全的,下雨天视线本身就不好,再有雨篷的话就更加看不清了。”原来,非机动车加装雨篷、遮阳伞等等都属于违法行为。最终,在交警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快递小哥还是当场拆除了雨篷。

 据现场执勤交警宝山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王刚介绍,在他们目前的执法过程中,像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深入人心。然而,在非机动车上私自安装防风雨篷的危害却少有人知。

加装雨篷、遮阳伞等虽然能够在遮风挡雨,其实碰到风比较大的时候,由于受力面积比较大很容易造成车辆失控。其次,加装雨篷后容易对旁边的非机动车骑车人造成一定影响,曾经碰到过一些事故,就是因为这样一个雨篷,有一些尖锐的配件戳出来对骑车人造成了伤害。

警方提醒: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在购买电瓶车后不要私自改装,如果在路上行驶,一旦被执法交警发现,必须当场拆除。驾驶除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以外的其他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处罚款人民币50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吴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