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举报平台来了!3分钟完成举报,实时受理

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www.12337.gov.cn。

举报人只需通过扫描专用二维码,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举报链接(点击查看: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就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平台,一次举报只需填写举报人、被举报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况和“保护伞”情况4大类信息,一般情况下,只需3分钟即可完成,提交成功后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扫描“专用二维码”↓

或查找到“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也可点击中国长安网

或点击中国长安网微博(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官方微博)等举报链接

都可以进入“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点击页面中“线索举报”,进入发布有“举报须知”和“相关规定”的页面。

页面下方有“请仔细阅读,还剩××秒”的倒计时按钮,举报人需仔细阅读内容。

15秒之后,按钮变为“我要举报”按钮,即可点击进入“个人举报”与“单位举报”页面,填写相关内容。↓

之后点击“我要举报个人”或“我要举报单位”,可填写相关内容。↓

“我要举报个人”页面

“我要举报单位”页面

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可按照页面提示继续后面的操作,即可完成举报。

【智能化举报平台】

升级后的智能化举报平台考虑到举报人不同年龄、不同地域、不同教育程度的情况,举报平台最大限度地简化填报项目,并且大部分设为选择项。

每一件举报都对应唯一的查询编码,举报人可随时通过查询编码了解举报线索受理、核查进度以及核查结果。

对于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核查单位将在收到线索后30天内与举报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情况,核实举报信息,并在按时限办结后以电话、短信或当面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智能化举报平台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实行全流程自动化处理,省级扫黑办可以通过智能化举报平台的管理研判功能,对省内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比对,实现统一分流、交办、督办、反馈,避免重复查办。

在线索核查反馈上,除由公安部和省级扫黑办对线索核查结果进行双重把关之外,全国扫黑办还将每月自动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实名举报线索,通过短信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听取举报人意见。

举报平台采取“内外结合”的设计方案,外网部分依托互联网接收群众举报,举报受理后,举报线索就从互联网转入涉密内网,在此之后的后续全部流程和信息均在涉密内网上运转,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在核查安全上,要求线索核查单位强化安全保密工作,明确全部核查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作出保密承诺,严防人为失泄密。

同时,建立了完备的线索流转、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这个过程做到了网上留痕,全程可追溯、可恢复、可倒查。

据了解,智能化举报平台启用后,平台接收的举报线索将率先应用在即将开展的第三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中。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周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