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加快推进ETC应用服务实施方案》-ETC车辆将获不少于5%通行优惠

记者 林劲榆

晨报讯 昨天下午,发改委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完善基本优惠政策,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实施方案》要求,允许ETC绑定既有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支持商业银行推广发行加载交通行业应用的联名卡,停止ETC储值卡发行、逐步减少ETC储值卡使用。

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扩大移动支付车道覆盖范围,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鼓励结合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后台账户”应用,将移动支付纳入联网收费结算体系。

通行本区域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

加大ETC使用优惠力度。实现车载装置免费安装全覆盖,非人为损坏的,由发行方免费更换。2019年12月底前,发行方完成与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不符的ETC车载装置换发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行,通过积分、打折、返利、红包等形式优惠用户通行。

《实施方案》还要求完善基本优惠政策,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实行无差别基本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今年将是我国ETC全覆盖的关键期

方案要求,到2019年12月底,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ETC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显著提升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国ETC用户数量进一步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2019年10月底前,所有车道均具备ETC服务功能,其中大中城市、新建城镇、旅游景区周边收费站ETC专用车道占比不低于70%。加强ETC车道检测和维护力度。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林劲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