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着班还拿退休金?财务伙同出纳侵吞所在公司资产4年之久

“如果不是新老财务交接,公司到现在还没察觉已经被侵占了这么多的财产。”一起职务侵占案中的被害企业经理张先生如今说起来,还觉得难以置信,他口中所指的就是在公司里做了近二十年的“老财务”杜某。

杜某给人的第一印象斯文又精干,没想到她竟然伙同出纳赵某侵吞公司资产长达四年之久,还做得无人察觉。2019年5月29日,在退出全部赃款后,两人分别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公司新来财务对账查出问题

最先发现异常的是公司里新来的财务小金。因为原来的财务和出纳都办理了提前退休,即将离职,经理嘱咐小金得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但原先的财务杜某似乎不太愿意与小金交接工作,直到杜某离职,小金才接手,对账目进行了核查,发现公司账目大有问题!

且不说赵某每个月工资卡上收到的工资高出她原本的工资一倍还多,仅仅是杜某和赵某两人在退休后,竟然还同时享受着养老金和公积金的情况,就足够让小金吃惊的了。

而经理则比她更要惊愕,因为“公司从未收到关于她们有关退休的请示”,因此她们在2017年11月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还各拿了公司的经济补偿金21万余元、11万余元。

虚增工资都统到自己工资上

杜某在2001年进入被害公司担任财务岗位,负责处理公司账目,报销、纳税报税,员工工资发放等,公司的公章、财务章都由她保管。职务不高,管的事却不少。

2016年3月份左右,眼看着公司经营不景气,杜某就跟赵某商量着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点福利”。

商量妥当之后,杜某每月做工资表时,会随机虚增一部分人的工资。上司审核也是草草看过,所以每次都能顺利审批通过。随后她会将之前虚增的工资汇总到赵某名下,造成赵某每月收到的工资可以达到10000多元甚至18000多元(其实际的工资是7000元左右)。赵某收到工资后减去她原本的工资,剩余的钱两人平分。直至2017年底解除劳动合同,她们以虚增工资的方法将16万余元占为己有。

一边拿着退休金一边上着班

但谁能想到,做成这一切的竟是两个退休人员。事实上,杜某和赵某分别于2014年、2015年就瞒着公司私自办理了退休手续。

有这样的想法,并最终能实行,还得“得益于”杜某在公司里的职务:除了担任财务之外,她还兼任人事方面工作,社保、公积金、办理退休等都归她管。被害公司这样的工作安排无形中为她们开了一扇“便利之门”。

2014年5月,杜某即将年满50岁退休,因为其财务岗位兼顾人事岗位的特点,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都在杜某处保管,公章使用也不需要登记,也不向上司汇报。于是,杜某就去社保中心办理了退休手续,拿起了养老金,一方面“作为管理技术岗位延迟到55岁退休”,让公司继续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015年10月,即将到退休年龄(50岁)的赵某觉得杜某的方法“很不错”,于是如法炮制,办理了退休之后继续上班。至案发二人分别侵占公积金补贴3万余元、1万余元。

“因为公司长期亏损,有经济性裁员的政策,并且我知道根据相关的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时可以得到一笔经济补偿金的,我们就主动向公司提出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杜某告诉检察官。当时杜某53岁,赵某52岁,公司方面一直以为她们55岁才退休,很快,便与杜某、赵某签订协议书,随后分别收到经济补偿金21万余元、11万余元,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2018年,新财务小金到岗,杜某和赵某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2018年8月,经被害公司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杜某、赵某退出全部赃款。

日前,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嘉定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嘉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