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理不再“有苦说不出”,瑞金街道“自治家园”让公房承租人有了监督权和发言权

对小区管理存有不满,却因公房承租人的身份,而不能参与监督管理,这是住在公房的居民普遍遇到的苦恼。

有没有一种方式,可以为公房承租人搭建提出诉求、解决诉求的渠道和平台?周到君获悉,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启动了“自治家园”项目,让公房承租人对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也有监督权和发言权。

公房小区引入“治理共同体”

与居住在商品房里的业主相比,公房承租人只需支付低廉的租金和物业费即可。但也正由于持有的是公房租赁凭证而非房产证,这些居民无法对小区公共事务、公共资源使用、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常常“有苦说不出”。

瑞金二路街道启动的自治家园项目,是街道针对辖区老旧公房小区没有业委会、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缺少手段的现状,探索为公房小区引入“治理共同体”的一条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具体做法是:小区居民召开议事大会,从公房承租人代表(含同住人)中选举产生自治家园执委会委员,与公房管理公司派出的代表一同组成自治家园执委会班子。公房小区的“管理人”由公房管理公司一家主体转变为“公房管理公司+小区议事大会”两家主体,“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权”由公房管理公司适当让渡给公房承租人。从此以后,公房承租人对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也有了监督权和发言权。

将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权适当让渡

紧邻淮海中路商圈的国泰公寓和福元小区,是该街道最先召开议事大会、成立自治家园执委会的两个公房小区,都处在环复兴公园风貌区范围内。不久前,国泰公寓通过微更新提升了小区硬件,而福元小区正在进行大修,即将开展微更新。

硬件环境升级了,小区管理的软件能否也“再上一层楼”?毕竟小区还有停车乱象、楼道堆物、安全隐患、垃圾分类等问题亟需解决。

然而,作为这两个小区的公房所有权人,永业集团下属的上海市卢湾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湾公房公司”)长期以来面临三大困境:聘请的物业公司因入不敷出管理难到位,居委会若要牵头却“无从下手”,公房承租人们又因诉求繁多不能统一而无法达成自治共识。

好在不久前,随着小区议事大会的召开和第一届自治家园执委会的成立,公房承租人可以通过参与协商、参与决策的形式开展自治管理了。两个小区的自治家园执委会班子成员各有5人,1名主任由卢湾公房公司派出的代表担任,1名副主任和3名委员均由议事大会选举出的小区公房承租人代表(含同住人)担任卢湾公房公司将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权适当让渡给公房承租人,赋予他们更多的管理参与权。

有了自治家园执委会,今后,凡是“小区里能不能停机动车”、“公共楼道可否允许堆物”等问题,执委会成员都可先商议讨论、征求居民意见、起草公约条文,然后在议事大会上提交小区全体住户投票表决,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公约,并据此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法律层面赋予“正当性”

周到君了解到,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的老旧公房小区数量很多,约占辖域小区总数的70%,上海中心城区其他街道也存在类似情况。国泰公寓和福元小区自治家园执委会的成立,预示着瑞金街道的“自治家园”项目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为使“自治家园”项目具有完善的法律支撑,瑞金二路街道还聘请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全程指导参与。而在筹备成立自治家园执委会的过程中,国泰公寓和福元小区分别召开了12次工作会议,讨论形成《章程》《议事规则》《选举办法》《发起人公告》等文件,从法律层面确保这种授权既符合《物权法》中所有权人的处分权,也符合《民法总则》中的委托。

在街道自治家园项目启动仪式上,卢湾公房公司还根据黄浦区住宅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黄浦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及《瑞金二路街道环复兴公园风貌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标准》“环复50条”,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符合瑞金街道区域特殊性及直管公房小区特点的物业服务标准,分别对物业服务中的保安、保洁、维修、绿化以及物业管理人员五个方面的日常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为公房小区物业管理提供了一个可借鉴、可推广的范本。

老旧公房小区不应成为物业管理的洼地,更不应成为上海美丽家园建设中的短板。瑞金二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这种“自治家园”的管理模式还将在街道其他公房小区进行推广。通过“更高要求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更广泛参与的居民自治”的双管齐下,有效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居住品质。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何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