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监管出台!这些金融控股平台咋办……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矛头直指非金融企业发起设立的金控集团。

事实上,早在2017 年,央行行长周小川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就表示,金融委将重点关注影子银行、资产管理行业、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大资管行业监管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对非标等影子银行的监管也取得了成效。而在金融控股公司方面,2018年,央行对蚂蚁金服、苏宁集团、北京金融控股集团等5家各具代表性的公司进行了模拟监管试点。而对于此次的意见稿,蚂蚁金服、苏宁集团、北京金融控股集团也回应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蚂蚁金服副总经理梁士栋表示,蚂蚁金服将成立一个专门小组,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要求,并积极参与政策协商进程。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将有利于包容性金融科技的发展,我们将与监管机构合作促进其发展。

苏宁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按照监管要求稳步推进。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此前也回应称,目前正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有序推进金控集团试点工作。

意见稿提到,目前风险主要体现在风险隔离机制缺失,金融业风险和实业风险交叉传递。部分企业控制关系或受益关系复杂,风险隐蔽性强。缺少整体资本约束,部分集团整体缺乏能够抵御风险的真实资本。部分企业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利用关联交易隐蔽输送利益,损害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第六条的涉及相关资产规模基础上的机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将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控”、“金融集团”等字样。根据企查查,目前我国带有“金融控股”的公司共有17162家,“金融集团”的超过20000家,如果不更改名称,那就必须进行申请。

虽然只是征求意见,但业内人士都对此表示了高度关注。国信证券在研报中提到,《办法》的出台能够有效防止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增加,并对既有风险进行逐步清理,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短期来看,如果办法正式实施,可能会有部分金融机构的股东发生变化,但就上市金融企业而言影响不大。

华泰证券研究员沈娟指出,具体监管内容方面,《办法》在并表管理、资本管理要求、全面风险管理、风险隔离、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尤其是对禁止的关联交易情形进行了说明,预计金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大额风险暴露等指标要求将在后续细则中明确。最后,《办法》设置过渡期,允许存量金控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整改,有利于行业平稳过渡。

而长城证券分析师刘文强则表示,还有部分尚待央行进一步明确的监管标准,例如对于具体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细则,对于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水平、大额风险暴露等风险监管要求,金控《办法》暂未给出明确标准。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罗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