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充电宝又自燃,今天东航一航班因此返航!乘客:又一有生之年系列

充电宝又又又摊上事儿了!

9月4日,由南京飞往厦门的MU2809航班在巡航期间,客舱内有旅游携带的充电宝突然发生自燃。

从网友爆料的照片来看,充电宝自燃后,舱内有烟雾,客舱右边一靠窗座位有被熏黑的痕迹。

据该航班的旅客介绍,当时火像烧菜一样突然窜了上来,恰巧空乘人员的发餐食,于是立即用矿泉水灭了火。

今天上午11时19分,东方航空官方微博发布声明:今日公司南京至厦门航班,在巡航期间客舱内有旅客充电宝自燃,机组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迅速排除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确保安全,机组决策返航南京。

现如今,充电宝已经成了很多人的出行必备,毕竟手机电力不足,焦虑感会唰唰唰上涨。

那么,飞机上到底能不能带充电宝呢?

据了解,充电宝对航班飞行是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一旦短路很可能发生爆炸,有些机型客舱内配有机载氧气瓶,一旦在飞行过程中充电宝引燃氧气瓶,后果不堪设想。此外飞机的颠簸,气流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充电宝短路起火。

而且,即使携带的充电宝在未使用状态,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去年二月,一趟从广州飞往上海虹桥的CZ3539航班在登机过程中,一名已登机旅客所携行李在行李架内突然冒烟并出现明火,事发时充电宝未在使用状态。

好在机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置,未造成进一步损害。

东航提示广大旅客,严格遵循民航安全规定携带和使用类似设备。

携带充电宝飞行须知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4、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以及没有品牌的充电宝。

5、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充电宝额定能量(Wh)=额定电压(V)×额定容量(mAh)/1000或Wh=V×Ah;

购买正规厂家生产、具有3C标志的充电宝产品;

尽量购买20000毫安时以下充电宝产品;

使用时,不要长时间充电,尽量选用原配充电头;

轻拿轻放,避免和行李中的金属物品接触放置,以免发生短路。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