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取消

9月10日,外汇管理局宣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同时取消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这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QFII、RQFII总额度、单家额度均取消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在分享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取消相关汇兑限制,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取消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待批准后由国务院统一对外公布。

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一并取消

2018年6月,外汇局进一步完善QFII/RQFII外汇管理,包括:

一是取消了QFII资金汇出20%比例限制;

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

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四是优化额度管理流程,按照机构资产(或管理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确定基础额度,基础额度以内的额度申请只需备案,超出基础额度的才需审批。

今年初,外汇局将QFII额度从1500亿美元提高至3000亿美元。截至2019年8月末,共292家QFII机构获批投资额度1113.76亿美元。

RQFII制度从中国香港扩大到20个国家和地区,投资总额度为19900亿元人民币,共222家RQFII机构获批6933.0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

这次改革后,外汇局负责的QFII/RQFII额度和汇兑限制均取消。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强调,当前外资持有我国境内流通股票市值占总市值的3.8%,比例相对较低。“我们希望的是境外长期资本来投资,比如养老金。”

国家外汇管理局称,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同时,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立即着手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8年第1号)等相关法规,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届时,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应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

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一并取消,欢迎符合条件的全球各地境外机构使用境外人民币开展境内证券投资。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