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在饭店停车场挪车撞倒油漆桶,男子被吊销驾照、刑拘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路程近,自己喝得少,或是开慢点就没事,以身试法。犯罪嫌疑人杨某就因自己的不以为然,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2019年7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某饭店聚餐,酒过三巡的他去饭店旁的停车场内挪车,倒车过程中不小心撞倒了摆放在停车场内的油漆桶等物品,保安发现情况后报警。

▲配图,图文无关

经事故责任认定,杨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血液检验,杨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2毫克/毫升,达到醉酒程度。到案后,杨某辩解称自己只是想挪个车位,没想撞倒油漆桶。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广场、公共停车场以及居民区、企业内道路等公众通行区域为移动车辆而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轻微碰擦事故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除外:……(二)醉酒程度严重的(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1.5mg/ml)。

本案中杨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82mg/ml,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所以依然是吊销驾驶执照、刑拘思过、起诉服刑三连击。

2019年7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杨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要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出行,安全回家。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童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