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态度 |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个社会上,有些事情是大家都已经达成共识的,比如家暴。

11月25日,知名仿妆博主“@宇芽YUYAMIKA”发微博称一年内5次遭到男友家暴,并曝光了一段在电梯内被男友拖行施暴的视频监控。微博发出后全网震怒,从网友的评论看,绝大多数人不仅反对任何形式的家暴,而且力挺受害者发生:“受害者的沉默只会换来一个结果,那就是对方更加肆无忌惮的作恶”。

但有些事情,却是仍存在严重分歧的。

一名叫做“@眸冷骨类的王马丁”的上戏肄业生,前几天发了条微博晒他18年前是如何从上戏的图书馆里“薅羊毛”的。他毫不讳言自己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有心仪的古书,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当时的规定是按图书定价的三倍或者最低十元的价格赔偿,而这些旧书定价又普遍较低,不过几毛甚至几分钱,于是他就用十元一本的价格,把图书馆里的《全唐诗》、《樊川全集》等等书籍全部搬回了家。

当然,大部分人对他的行为表示了不齿。但26日下午,他又更新了一条强辩的微博,称“承租方按出租方事先对出租物不归还的开价进行赔偿的行为,是产权转移的行为”“18年前每本书我都付了钱买下来了,是付过钱的,办过手续,拿到赔偿回单的”“你不还了,按这个价格赔偿,款清了断,其它与我无关”。

这条微博底下,渐渐有了理解他的声音:“违约合同里开了价,违约人付过钱,两清,没啥可吐槽的点”“退一步说,就算这个赔偿价格不合理,那也是甲方的问题,而不是乙方的问题”。

图书馆本来就是带有公益性质的场所,提供书籍借阅为大众提供阅读便利。而这样的赔偿条款明显带有宽容性质,对于不慎将图书遗失或者损坏的读者小惩大诫。利用这样的善意将图书据为己有,这样已经是损人利己,不必再装点什么“精致”之类的定语,况且还拿出来炫耀,明显已经是秀下限的行为了。

但之所以这名“@眸冷骨类的王马丁”还能够翻出那么多理据进行强辩,之所以还有网友站在他一边,归根到底,是近年来越来越有市场的“合理利用规则漏洞”的逻辑依据。

随着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越来越深入人心,不少人顺着“凡是规则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的逻辑越走越远。这些人自诩是高智商人群,擅长寻找各种各样的规则漏洞为自己牟利。他们被称为“羊毛党”,但他们认为他们的收益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赚来的,赚得心安理得,合情合理。

淘宝的中小卖家是“羊毛党”的重灾区。前段时间,有个淘宝店主搞“双十一”活动,误把克写成了斤,显示4500斤橙子只卖28.8元,结果被羊毛党盯上,B站大up主“@路人A”发现后,号召粉丝前去薅羊毛,闻讯赶来的羊毛党大军,一夜薅了700万。店主被逼到走投无路,只能在首页跪求放过。

舆论发酵后,有人捅出来,这样的行动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这帮人专挑上架失误的商品下手,只要卖家不按时发货,反手就是一个投诉威胁,就算没买到东西,也会收到平台的红包补偿,这个红包的成本当然会被平台转嫁到卖家身上。

当然,卖家确实有责任,所有损失肇始于他自己的损失。而羊毛党的所有行为都有规则的支持。那到底是谁错谁对呢?

记得再往前,还有个更奇葩的事情。一名买家一口气拍了十八条裙子,几天后,要求卖家无理由退货。

关键在于,这十八条裙子统统已经穿过了,不仅穿过了,还穿出去旅游了。卖家甚至能看到买家天天在晒去西藏玩的照片,照片上就是穿着这些裙子。

规则上只是写着“无显著穿戴、无洗涤,无沾染化妆品(如口红)等痕迹,卖家就必须无理由退货”,那么卖家究竟是应该退呢,还是不应该退呢?

规则和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的,比如近年来各地陆续出台的打击“职业打假”的立法,又比如各电商平台也在严打“职业差评师”。但在规则与秩序暂时的真空地带,比如图书馆的赔偿价格与图书价格不相匹配,比如买家黑名单制度也还没有建立,那么我们能做的,是尽快对不合理的规则形成共识,对利用恶意规则漏洞的态度形成共识。

我们不能一味只抨击人性之恶,毕竟纵观人类的整部文明史,就是用规则对抗人性之恶的历史。但至少整个社会能够就恶意利用规则漏洞这件事情达成共识,就能更快更精准地推动规则的完善,这就是推动文明的进步。

反之,如果觉得这样的行为有理,一旦有漏洞就可以无限制被利用,该讲伦理讲道德的时候统统一律讲规则,那么其后果,只能是人人都竖起严防死守的防盗门。这将会是一个多么令人生厌的社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子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