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逆行、乱载物等均被罚


2019年10月29日9时50分,浦东公安民警在昌邑路歇浦路西约3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吴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19年11月29日8时36分,浦东公安民警在陆家嘴东路陆家嘴环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朱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11月29日8时57分,浦东公安民警在浦东大道居家桥路西约6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张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11月30日7时21分,徐汇公安民警在蒲汇塘路出漕溪北路西约50米处,对违法当事人黄某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11月30日8时2分,浦东公安民警在浦东大道居家桥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赵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11月30日14时45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宝安公路沪太公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张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12月2日8时35分,徐汇公安民警在凯旋路宜山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张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12月2日14时3分,普陀公安民警在中山北路光新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邱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车道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19年12月3日8时4分,浦东公安民警在浦东大道居家桥路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姜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