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套牌摩托车遇交警检查,冲卡带倒民警后换共享单车、网约车逃逸

男子蔡某驾驶套牌轻便摩托车涉嫌交通违法,看到民警示意靠边停车,蔡某竟选择了加速冲卡,导致民警受伤。在逃逸过程中,蔡某还自作聪明地换了各种交通工具,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2019年11月8日上午8时5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孙滔在长寿路常德路口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轻便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有交通违法嫌疑。

于是,民警向摩托车驾驶员示意靠边接受民警查处。

这时,正巧交通信号灯转绿灯放行,男子突然加速冲卡,民警见状试图拉住摩托车,并不断告知驾驶员立即停车。

然而,因摩托车速度过快,民警被拖行十余米后,最终摔倒在路上,而摩托车则沿常德路向南逃逸。

后经医院验伤,民警右肘、双小腿、左踝处挫伤,已构成轻微伤。

男子驾驶着轻便摩托车行驶了几个路口后,便将轻便摩托车丢在了胶州路余姚路口,换了一辆共享单车继续逃逸。

骑了一段时间的共享单车后,男子又叫了一辆网约车。最后,男子坐着网约车来到了新乐路,并进入了新乐路上的某公司。

当天下午5时许,普陀警方在新乐路某公司内,将冲卡后逃逸的男子蔡某抓获。

到案后,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蔡某知道自己驾驶的轻便摩托车是套牌车,看到民警准备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他害怕套牌车被扣,于是趁红灯翻绿灯的机会加速冲卡逃逸,并带倒了民警。

由于担心被民警抓获,蔡某自作聪明地骑上了共享单车,并在骑行一段路程后,换乘网约车到单位上班。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组织都有义务配合与协助。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阻碍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吴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