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文,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在南北高架上,有残疾人专用车闯入。3月26日,记者从公安交警部门获悉,驾驶员刘某某于3月21日和3月25日,实施2次“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累计处以罚款100元。
接到网友举报后,上海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查,3月21日12时40分,违法当事人刘某某驾驶牌号为03130的残疾人专用车,在南北高架区西侧近威海路下匝道,实施“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3月25日7时56分,刘某某又驾驶该车在共和新立交南北高架西侧行驶时,被高架民警当场查获。
经调查取证,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架道路支队依法对刘某某实施的2次“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累计处以罚款100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