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小区里寻找低速行驶的车辆碰瓷,4个月骗了4000元!

2019年10月25日下午,奉贤区某小区内,一辆白色轿车正低速行驶。当车辆缓慢路过道旁一位行人时,只见她忽然架起了手肘,继而撞到该车的反光镜,刹那间摔倒在地。这一倒便“起不来了”,车主立即报警,倒地者也被救护车送往就医。通过检查,倒地者腰间有伤,遂要求车主理赔3000元。

然而,10月28日18时,正在奉贤公安分局南桥派出所索要赔偿款的这位倒地者姚某,赔偿金尚未领到,却被办案民警依法传唤。

原来,该起交通事故承办民警在调阅事故现场周边公共视频时注意到,被撞人员姚某是主动靠近车辆,有碰瓷嫌疑。经侦查后发现,其有同类型诈骗前科。

到案后,姚某对其故意“假摔”、诈骗理赔的事实供认不讳。

她主动交代,自2019年7月至10月,在上海市多地,采用主动用手肘碰擦机动车反光镜后假装摔倒的方法,制造交通事故,向机动车驾驶员索要钱财:第一次1500元,第二次700元,第三次1800元,分别由被害人现金垫付或保险公司赔付。

10月25日这次,因为她当时比较缺钱,便特意乘公车从塘桥到南桥镇,准备通过碰瓷骗点钱,“因为我十年前也干过这种事情,瞅准小区内的低速行驶车辆”,车后尾箱也好,反光镜也行,“倒地不起”,借着腰部旧伤在医院验伤成功,理赔很容易,但因被民警识破,姚某的如意算盘打不响了。

奉贤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月2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3月18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姚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检察官说法:驾驶员低速行车注意避让周边行人,如有事故,也应适时拿起法律武器以事实为依据,不给碰瓷者以可乘之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孙晓光